居民可以饲养两只以上犬只吗?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12:28:59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 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