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需要审批吗?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7:34:24

        依据国函[2011] 90号文件,国务院已于2011年7月同意深圳市停止实施“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也即在我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事项无需行政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