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可以自行处理吗?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16:13:17

  不可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餐饮业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交由符合条件的环卫服务单位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