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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2-0029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14
名称: 坪山区区长赵嘉主持召开区政府二届三次常务会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9
主题词: 区政府二届三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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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区长赵嘉主持召开区政府二届三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14日下午,赵嘉区长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207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二届三次常务会议。)

  2021年12月14日下午,赵嘉区长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207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二届三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会议指出,《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黑名单”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对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管理办法》两个办法部分条款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需予以废止。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废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管理办法》,请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会议精神,按程序做好发布、备案等工作。

  二、会议审议了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提请审定<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会议指出,区住房和建设局起草的《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上解决了政府工程总承包管理程序存在问题,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具有积极作用。《办法》融入了建筑信息模型(BIM)、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文明施工等相关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指导性。会议议定,原则通过《办法》,请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表述,按程序向区委和区人大报告后印发实施,并做好印发后的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