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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1-00863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8
名称: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深坪府办规〔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12-31
主题词: 废止 建筑市场 主体信用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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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20〕8号),自2022年1月10日起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