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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79425N/2017-00037 分类: 通告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7-12-04
名称: 关于征求《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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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

  为规范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等文件,参考《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预〔2015〕94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定了《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3183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大楼709

  邮箱:lipingbing@szps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坪山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