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坪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55506492/2018-0005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
发布机构: |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2-14 |
名称: | 坪山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坪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深坪安办规〔2018〕1号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主题词: | 坪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办法 |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坪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5-2831838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粤公网安备44031002000124号
粤ICP备17054870号-1 网站标识码:440391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