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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19-00159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1-14
名称: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文号: 深坪府办规〔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1-14
主题词: 政府投资 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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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4  浏览次数:-
(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规范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称“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等文件,参考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关管理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1.附件: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