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6955506492/2019-00159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1-14 |
| 名称: |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坪府办规〔2019〕3号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 主题词: | 政府投资 引导基金 | ||
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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