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各驻区机构,区属企业:
现将《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MB2C455610/2018-00016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26 |
| 名称: | 关于印发《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坪发改规〔2018〕1号 | 发布日期: | 2018-07-26 |
| 主题词: | 固定资产 | ||
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各驻区机构,区属企业:
现将《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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