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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18-00045 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23
名称: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 深坪府规〔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8-03-23
主题词: 实体经济发展 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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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激活发展新动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10号)、《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及国家发改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相应措施。)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联系人:潘睿,联系电话:0755-28226561,18824625916)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激活发展新动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10号)、《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及国家发改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相应措施。详见附件。


附件:

1.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