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高新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55506492/2025-0048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名称: |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坪山区高新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
主题词: |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坪山区高新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高新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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