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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4-0096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23
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3
主题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度 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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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23  浏览次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普法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年度普法工作部署会议,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普法任务和完成节点,并安排专职普法督办员跟踪督办,现已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时序进度。

  二、抓好思想教育,加强系统内部学法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将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最直接行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2次。在“学史力行·青年讲堂”“廉政警示教育”“政策理论学习大讲堂”等各项专题培训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作为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结合我局执法实践,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等内容纳入全局全年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要求。

  (三)把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为关键举措。督促领导干部通过法治教育网、深圳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学法课堂掌握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通过法治专题讲座、执法现场授课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讲培训活动31场。

  三、创新执法普法,推动化解行政争议

  创新执法普法方式,在个案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说理。优化升级“超时施工+超标施工+扬尘污染”三防联控“远程喊停3.0”系统,完成系统国产化部署,推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搭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智能管控应用场景。以调查取证环节为重点,通过制定典型环境违法案由的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笔录模板,引导执法人员在开展调查取证时,主动向当事人解读其所涉嫌违法行为的义务条款和责任条款,并引导当事人第一时间进行申辩。以听证程序为契机,针对争议焦点开展释法说理,尽量当面化解矛盾争议。以说理式文书为关键,在执法文书内用专门篇幅针对性回应当事人所提异议,提高行政执法决定的可接受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不断深化诉源治理。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

  深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改革,实现坪山区评价面积100%全域覆盖,推进环评制度由传统的行政审批向政府主动服务转变,实施差异化和分级分类清单式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惠企环保家”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党建+环保服务驿站”批前辅导、事中帮办、批后跟踪全链条服务模式,提供环保顾问咨询711宗,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前期咨询15宗,协助5家企业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约424.7万元。推动5家企业开展VOCs深度治理,鼓励和引导2家企业优先完成源头替代改造,深化企业自主治理,预计减排167吨。

  五、开展全民普法,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生态保护”艺术表演活动、发起“万‘桥’计划伙伴关系”倡议的发布和万“桥”计划导赏活动,号召公众共同携手营造安全韧性、自然野趣的生境家园,通过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广泛普及通俗易懂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呼吁广大市民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先锋队、宣传者、践行者,推动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六、持续完善普法计划,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总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加强内部学法用法,完善述法考核机制

  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及年度学法考试,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中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落实情况,健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机制。

  (二)全面开展社会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重要节点,持续开展社会普法。重点围绕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废水偷排和排污许可审核等主题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同时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持续推动普法创新,开展“以案释法”教育

  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件,多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过公布生态环境行政违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环境污染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警示企业守法经营,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鲜明导向,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