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研究,现明确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坪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03006955506492/2024-00744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告、公告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0-21 |
| 名称: |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坪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
| 主题词: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牵头部门 | ||
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研究,现明确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坪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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