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4-0060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8-26
名称: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0240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6
主题词: 提案答复
【打印】 【字体: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0240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26  浏览次数:-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打造“超充之城”坪山范例的建议》(第20240002号)的答复。)

尊敬的刘勋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超充之城”坪山范例的建议》(第2024000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区实际,我们表示赞同。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推广的基础和保障,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城市低碳发展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完善规划布局、采取务实举措,高标准推动专项规划任务完成的建议

  (一)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2024年3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分布式光伏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坪山区超充站任务为48座、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示范站5座。

  (二)主要落实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充电场站建设选址。2023年12月6日,我局印发《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超充站选址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梳理报送超充(含快、慢充电设施)站选址清单。截至2024年6月底,共梳理形成60余个超充站选址。二是建立超充站建设沟通机制。2023年12月26日,我局印发《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坪山区超充站建设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坪山区超充站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机制成员由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局办25家单位组成,我局定期通报超充设施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超充站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制定充电设施建设任务。2024年4月10日,我局印发《坪山区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任务》,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制定坪山区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任务为:至2024年底,全区新建或改造新能源汽车超充站60座,保有量达到68座。四是组织勘查充电设施建设选址。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我局先后多次组织超充站投资意向企业、各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实地勘查超充站选址,评估选址建设超充站可行性,并协调选址业主及物业管理方配合企业建设超充站。五是召开充电设施建设调度会。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我局多次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责任单位及投资意向企业召开坪山区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调度会,及时传达市、区领导关于充电设施建设的批示指示及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各单位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截至7月18日,坪山累计建设超充站22座,完成率达46%;新增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示范站2座,完成率达40%。

  二、关于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锤炼“杀手锏”技术,高水平自立自强支撑“超充之城”建设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与比亚迪、壳牌比亚迪、巴斯巴、电王快充、奥特迅、深圳能源等区内外新能源重点企业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企业研发、生产、运营等优势,引入液冷超充、全钒液流储能等先进技术,致力于将坪山打造成“超充之城”示范城区。目前,我区已形成一批超充站及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示范项目库。

  三、关于立足坪山特色和优势,在细分领域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与特区建工、中建五局等一批建筑领域的头部企业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并于2024年5月与特区建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通过高标准打造“能源建设总部企业”,推进智慧能源先锋城区建设,探索建设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综合能源改造等标杆示范项目,并为示范项目规划、建设与运营等环节提供必要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对坪山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积极探索虚拟电厂、碳汇碳交易等商业运行和管理模式,提高新能源综合服务能力,为深圳市实施“双碳”战略、建设世界一流“超充之城”提供“坪山经验”。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