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吉聪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竹坑社区打造农贸市场的建议》(第2-2023008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综合农贸市场是关系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重要基础设施,作为生产者、经营商、消费者商品流通的纽带,对保障供给、平抑物价具有重要意义。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中,综合农贸市场对应的是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1500平方米,服务规模1-2万人。
代表提到的竹坑社区东南方向,中海万锦熙岸华庭西面、澜湾花园南面约2000平方米的空地,经核查,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全部征(转)为国有土地。考虑到我市土地资源紧张的现状,农贸市场一般不独立占地,而是通过社区菜市场予以配建,代表所提地块未规划有社区菜市场指标。
经梳理周边用地及规划情况,竹坑社区范围内已建成多个小区且配建有社区菜市场及商业指标,如奥园翡翠东湾一期规划有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二期规划有商业指标3000平方米,澜湾花园、中海万锦熙岸华庭规划有商业指标2500、5000平方米,目前上述小区有深鲜汇精品超市、钱大妈、信义生鲜等商超营业,已成为周边居民日常买菜的主要场所。
此外,竹坑社区周围有多处规划待落实的社区菜市场,如[竹坑地区]06-01地块(金牛东路与创景路交汇处东南角)、[竹坑地区]06-03地块(金牛东路与金兰路交汇处东南角)规划有社区菜市场,[竹坑地区]08-04地块(坪河南路与竹坳路交汇处东南角)规划有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根据《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龙田街道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用地的批复》(深坪府函[2022]103号),竹坑社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有商业指标20290平方米(含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目前城市更新项目已经动工。经测算,上述社区菜市场及商业指标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完全可以满足竹坑社区居民的买菜需求。
针对当前竹坑社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相关部门将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采取疏导结合、合理规划、定位划线等综合手段,在确保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不破坏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引导流动摊贩有序规范经营。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