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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4-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04
名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23007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4
主题词: 人大 代表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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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23007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
(答复黄迎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荒化与居民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相矛盾问题的建议》(第2-20230079号)。)

尊敬的黄迎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荒化与居民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相矛盾问题的建议》(第2-20230079号)收悉。经汇总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龙田街道办事处意见并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的关注,根据我市现行的临时用地管理规定,来文事项中涉及的临时停车场、集中晾晒场等均不符合临时用地使用用途,无法通过临时用地的方式供应相关土地。

  对于您提出的利用闲置土地解决停车场地问题的,我局原则上予以支持,可按照《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来办理手续。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