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6955506492/2023-0117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 名称: |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坪府办规〔20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 主题词: | 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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