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深圳市坪山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深圳市坪山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暂行)》(深坪人资规〔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8年11月27日印发,将于2018年12月12日实施,现对该办法有关事项进行政策解读,具体如下:
一、文件修订目的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工作,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大学生实习基地,使大学生实习基地成为人才培养试验田,同时为用人单位选才用才提供帮助,助力坪山区产业发展,实现建设深圳东部中心的目标。
二、文件修订依据
(一)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坪府〔2018〕29号)
(二)《区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度区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坪法通〔2018〕7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设立。
申报成立实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纪录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社会责任感强;
2.注册地、经营地在坪山,每年能提供5人以上、设置合理的实习工作岗位,安排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或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实习指导人员,能够取得良好的实训效果;
3.具有良好实习环境和设施,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设施保护。
(二)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补贴
1.大学生补贴:标准为大专生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
2.实习基地补贴: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3.补贴发放条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2)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3)经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院校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4)实习生个人具体补贴发放按实际实习月数为准,补贴发放不得超过6个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原认定的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资格保留,相关补贴按照新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二)文件有限期三年。
特此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