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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7年度坪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定点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6-10-19 09:58:22

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坪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局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我区2027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定点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营(业务)范围含有“养老”、“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或者为老服务相关内容,可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三)申请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请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五)申请机构章程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七)国家或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有从业许可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从业许可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八)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有职业认证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九)申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十)申请机构服务操作规范;

  (十一)为老人或残疾人服务的服务档案复印件一份(查原件留复印件);

  (十二)服务机构收费标准;

  (十三)上年度已成为定点服务机构的,同时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包含本机构发展概况、机构服务人数及资质、受助人次、服务费用结算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的年度总结。

  三、评审方式

  采用资料查阅、实地评估的形式开展评审工作。

  四、遴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6年10月20日前,发布遴选工作通知;

  (二)各申请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准备资料,并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huangjiarong@szpsq.gov.cn);

  (三)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五、相关要求

  评审期间,评审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申请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2.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3.社区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坪山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19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84513997,邮箱:huangjiarong@szpsq.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附件2: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doc 附件3:社区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