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9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建筑工务署党组开展了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7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建筑工务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署党组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署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研究推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署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剖析,有力促进问题的整改推进。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署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由综合部实时跟踪督办整改进度,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推动整改工作抓实抓细、取得实效。
(三)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署党组坚持系统思维,在推进具体事项整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抓住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挖掘根源,从源头出发倒查制度缺陷、查漏补缺,针对机制性问题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通过修订完善署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等制度,有效实现用制度管人、管物和管事,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继续深化巡视事项整改工作
邀请招投标专家开展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我署工作人员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规范定标流程及取酬管理,持续强化招投标管理工作。
2.持续加强审计事项整改工作
一是修订署会议议事规则,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规则执行集体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修订结决算工作指引,规范结决算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定期梳理结决算工作情况,及时归集反馈结算堵点难点问题,提升各业务部门结算工作能力和质量效率。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加快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制定历史遗留项目结算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处置程序,开展结决算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结决算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结算工作;二是完善署财务管理办法和资产移交内控制度,建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启动资产移交的工作流程,开展资产移交政策和指引的宣贯培训,积极与项目接收单位开展沟通协调,全力推动历史遗留项目加快移交转固。
2.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效
一是制定项目接收工作指引,规范项目接收程序,加强项目接收前的需求调研和论证工作,规范项目可研申报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加大调查研究与项目论证的力度,加强与项目使用单位的沟通对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提升前期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三是深入分析可研申报共性问题,规范项目可研申报内容,加强投资估算指标对比与合理性论证,提升项目投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是开展概算编制与审核相关培训、可研报告编制、投融资及全过程咨询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造价咨询业务管理水平,完善概算内控工作指引,规范项目概算的同类投资对比分析,组织项目内部评审工作,提升概算申报质效。
3.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修订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完善项目策划、前期设计、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变更管理、结决算管理、资产移交等全过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严格规范专业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询价采购等工作,加强造价咨询单位履约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三是修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完善变更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要求,强化变更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加大代建项目变更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变更管理工作;四是制定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指引,加大对造价单位监管力度,严格审核项目结算价,规范工程款支付比例、节点审核与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持续加强项目投资控制;五是修订署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优化合同条款,定期梳理推动合同签订工作,信息系统设置自动化提醒功能,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六是开展工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明确档案收集、整理等各环节标准,提高业务人员资料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切实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一是修订施工分包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分包行为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施工分包报审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把关;二是优化分包资质管理流程梳理,强化各参建单位专业分包资质管理意识,提高专业工程分包合规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施工分包专项培训,重点强化各参建单位对专业工程违规分包、分包再分包、分包给个人等违规行为的红线意识与法律责任认知,协同各参建单位压实分包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行为;四是开展施工分包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分包资质、分包合同等关键信息,严禁分包再分包、分包给个人等行为,压实各方分包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管控;五是修订署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分包审批程序,加强劳务分包范围审核;六是开展分包合同价款分析工作,提高各参建单位成本管控和合规履约意识,提高施工分包价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七是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分包专项审计,加强施工分包合同内容审查,持续增加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八是开展施工合同条款检查,完善施工合同分包管理相关条款,统一合同关键条款,切实提升施工合同标准化、规范化管控水平。
5.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构建劳资纠纷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加强项目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账户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设立保障工人工资支付合同条款,建立三级联动检查机制,高效防范化解劳资矛盾隐患;三是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及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开展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管控;四是开展保密知识专题培训,集中观看保密宣传警示教育片,提升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方面
1.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对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指导等关怀工作,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修订署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完善招投标阶段、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和资产移交阶段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深化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干部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全面梳理更新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落实工作;四是制定2026年纪检工作计划,开展系列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的学习教育,推动纪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
2.加强公务用车和项目用车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合同履约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线上线下双登记要求,规范用车全流程管控,进一步强化用车管理;三是开展公车使用专题培训,严禁公车私用,提升工作人员规范用车意识,从源头规范公车使用;四是修订车辆管理工作指引,严格落实用车线上线下双登记要求,设立专人保管用车资料,规范公车管理档案资料。
(四)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严格规范开展党务工作
一是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选派相关干部参加全市党员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增强业务能力,集中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重点学习“三会一课”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二是加强党费收支管理,定期核算党费基数,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2.高效科学推进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署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制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署内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台账,加强署内人员出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内部机构运行,厘清职责分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署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并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真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长期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署党组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对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政治自觉,诚恳接受意见,正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反思根源,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地、成效是否持久,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持续推进整改,抓实后续任务。对基本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通过定期调度、结果通报等方式,提升整改效能,一抓到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认真总结专项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不断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坚决做到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巡察整改与署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提质进阶,夯实发展根基,全力护航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6月1日至7月1日。
联系电话:0755-84637558;邮政信箱: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邮政编码518118;电子邮箱:luozhiwei@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党组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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