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2025年2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局党委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党委抓总作用,统筹推动全面整改。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等形式,周密安排部署,动态掌握进展,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聚焦反馈问题,细化任务、精准施策,制定详实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分工、时限及责任领导,逐项盯紧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加强学习,主动认领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三)注重标本兼治,推动成果转化。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日常行为管理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读相关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上级部门发布的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问题责任到岗到人。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加大问题整改压力传导。三是严格落实督办提醒,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定期进行汇报。四是定期开展“回头看”。深入剖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进行整改。及时学习研究巡视巡察、审计等政策通报文件,对照整改落实。
2.丰富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开展多样化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分析排查、研判局内风险点,梳理廉政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建立单位廉政档案。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相关问题上报区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印发有关队伍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四是公开举报监督途径,鼓励干部群众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举报。五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落实“三问八访十谈”制度,党委班子通过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关怀。
3.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履职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前往兄弟区应急管理局交流学习工作。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组织开展坪山区事故调查处理培训,规范事故报告、责任认定及法律适用环节操作流程。四是举办全区应急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全区应急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五是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通报执法情况、全面查找并弥补漏洞,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六是探索“服务+执法”监管新模式,组建安全专家团队深入企业进行“全身式体检”指导服务,营造高效利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4.严格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资产盘点机制,全面清查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加快资产划拨进度,确保资产账目与实际资产状况相符、入账价值准确、折旧合理合规。二是修订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常态化盘点机制、资产处置流程。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四是对超标准配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5.严格执行自行采购制度
一是修订采购制度,规范自行采购流程。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财务能力提升培训,要求合法合规开展项目。三是严格遵守采购流程,成立采购小组,加强项目流程审核。四是强化合同签订审核,强化合同审核流程,督促有关责任人签订落实保密协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有力统筹协调大安全、大应急管理工作
(1)严格履行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采取短平快的督导方式,每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每周及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通报,每月安全生产调度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落实约谈办法,针对零星作业事故、电动自行车着火等问题向行业部门及各街道发送提醒函,针对督导发现的燃气、超高层消防等问题发出督办事项。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联合组织部针对高坠事故多发,面向涉及高处作业行业领域的区街干部和从业人员开展高处作业专项培训。四是要求相关单位对在建工地实行清单化与分片负责制,明确监管人员、逐级细化任务,确保台账清晰、责任到人。同时,多方位组织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监督执法与隐患排查,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现场管理水平。
(2)切实承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将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更名为应急管理委员会,修订区应急委工作规则。
(3)严格落实区三防指挥部监督协调工作
一是针对性要求各街道汛前准备期间开展三防演练。二是制定并印发灾害信息员工作机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提升灾害信息管理和灾害救助工作水平。
2.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丰富源头查找隐患手段
一是组织开展危化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培训,督促各街道开展专项培训,严格依据化工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核查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业务大家谈”,提升安全监管队伍发现问题隐患能力。三是组建区局执法危化专家服务团队,组织安全专家团队深入企业进行“全身式体检”指导服务,“手把手”指导企业合规发展。四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隐患排查能力。
(2)加大区、街安全监督服务统筹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监督服务统筹,建立区、街危险化学品业务交流政务微信群,主动对接区、街危化相关业务负责人。及时掌握全区涉企安全服务项目工作计划,避免安全生产相关项目重复开展。二是强化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力度。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经费全过程管理,严格事前审核、事中按月跟踪使用进度、事后开展评估。将经费使用效果与下一年度申请挂钩,对存在重复开展等问题的单位予以限制,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积极推进指导服务“综合帮一次”,持续推动涉企帮扶工作的提质增效。
(3)强化隐患整改落实闭环。
一是落实危险化学品隐患问题复核销账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为企业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相关责任人,确保任务都有专人负责、按时推进。二是强化分类分级管理。完成隐患检查后,发送隐患清单至对应街道应急办,对隐患跟踪处理直至闭环。三是制定并下发火情工作指令单。四是全面梳理我区工贸领域消防火灾事故特征,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印发相关分析报告。五是全面梳理我区工贸领域消防火灾事故特征、近三年工贸行业和危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情情况,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形成相关情况报告。
3.加强危化品领域覆盖监管
(1)加大全区危化品管理统筹力度
一是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危化品专题督导检查行动。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助推形成危化品领域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二是收集全区各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督促行业部门排查统计并收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储存方式,建立台账管理,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三是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开展危化品业务专题培训。
(2)深化危化品领域安全排查整治
一是推进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处罚案件,整改全市区级交叉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编制全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业务“大家谈”、理论“大培训”、实操“大练兵”及综合“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隐患排查能力;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危化企业,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同时制作企业隐患自查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发现隐患、解决隐患的能力。二是第一时间整改涉及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未登录及预警未及时处理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应用管理“回头看”抽查,随机抽查街道网格员对监测系统的应用管理水平以及学习掌握情况,有效解决系统预警处置问题。
4.强化安全防御体系建设
(1)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一是向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发送督办函和提醒函,督促加快预案编制工作。二是逐一核对全区专项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条件是否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匹配,确保市区两级应急预案衔接有力。三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计划,采取“分阶段、分批次”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实战演练,循序渐进提升各单位协同处置和应急响应能力。
(2)筑牢应急防灾减灾硬件基础
一是整改2024年检查发现的问题。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我区避难场所维护管理水平。三是协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设置区应急值班工作专用车位。四是协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值班牵头局办安排值班领导及干部用车,同时申请核定用车编制,后续将根据坪山区公车改革办公室下达的编制批复,再购置车辆专用于值班值守。
(3)提升信息化体系支撑效能
一是编制智慧应急系统操作手册及使用指南视频,建立系统问题反馈机制。召开系统使用培训会,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二是推进智慧应急系统使用,对科室和街道业务人员的系统登录、数据录入更新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科室中心和街道提高系统活跃度。检查重点企业监测预警情况,对于发现的预警及时联系督促企业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数据录入更新,及时完成应急预案、隐患巡查整改、指挥调度值守等模块数据录入更新工作。同时加强数据共享,积极对接市、区大数据中心,订阅相关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
(4)推动应急专业队伍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推动基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参与培训考证,提升队员专业资质水平,向各街道发出提醒函,提醒各街道积极组织应急分队参与“应急第一响应人”、“初级救护员”、“应急救援员”等证书考核,提高基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持证比例。二是与深铁集团消防队、坪山区道路抢险队等多支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并签署协议。组建高层建筑专业消防救援小组,通过统筹开展隧道、地铁及高层建筑火灾等专项演练。三是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合作协议签订工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服务内容、调度权限及管理职责,提升全区应急救援效能。
5.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
(1)规范应急物资管理
一是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体系,制定预案及调拨机制,修订完善储备管理制度。二是持续充实物资储备,通过新增采购与代储合同明确存量,全区物资储存总量已超额完成市级规划任务,提升自储占比,森防物资同步补充到位。三是规范物资调拨与日常管理,完成储备物资调拨及账务核销。四是加强应急服务站台账建设与设备配置,提升物资调配效率。
(2)严格落实保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完善离岗审批手续,全面开展自查,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更换保密员;联系第三方公司采购安装主机审计、杀毒软件,定期更新全局工作人员政务邮箱台账。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避免因存在系统漏洞而被网络攻击导致泄密,严格按照网络安全保护制度。二是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与等级测评等工作。关停“坪安E课”系统。
(3)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党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掌握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审议通过年度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全局意识形态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专题讲授意识形态内容。四是与街道沟通协商,将因地铁施工被围合的宣传栏重新安装到人流量较大的新地点。五是安排专人定期对户外宣传栏进行巡检,记录宣传栏状况。
6.提升队伍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储备
一是充实执法队伍,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考取执法证,所有持证公务员均参与执法。二是持续落实包容性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推行柔性执法“罚前审一次”。三是提高执法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大家谈”,持续开展“联格入企”,组织联格干部深入24个安全网格,帮助企业排查事故隐患,解决企业诉求。
(2)充实安全生产监督、事故调查等核心业务专业力量
一是全面梳理事故调查工作流程及法律法规,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坪山区事故调查处理培训工作,规范事故报告、责任认定及法律适用环节操作。二是组织事故调查人员深入学习了解重点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规范,提高执法人员案件调查能力。三是抽调各部门、各街道技术骨干参加技术分析调查,组织街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大比武竞赛。四是重新梳理事故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压降项目预算经费,有效降低项目支出成本。
(3)增强队伍稳定性
一是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修订专职安全员管理办法,增强岗位吸引力。明确安格队长职责与职业发展路径,拓宽员工成长空间,强化制度管人管事。二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修订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与流程。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激发人员内生动力。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军训会操活动,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四是深入开展“联格入企”行动,强化基层支持。深入企业开展“三问三送”、助企行等活动,倾听一线安格员心声。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开展多样化廉政教育,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排查局内风险点,提高廉政风险隐患意识。完成对关键岗位责任人的谈话提醒,梳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建立个人廉政档案。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相关问题上报区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畅通举报监督途径,鼓励干部群众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2)加强公务车辆监管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并印发我局内控制度手册“三公”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车辆维修相关要求。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制度落实,建立车辆使用台账。三是加强用车培训,对局内用车工作人员进行公车管理办法培训,确保用车工作人员用车登记无误。四是签订补充协议,核减项目合同中运维费。
2.完善内控制度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印发内控制度并组织开展培训。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全面清查固定资产,加快资产划拨进度,确保资产账目与实际资产状况相符、入账价值准确、折旧合理合规。修订、印发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常态化盘点机制、资产处置流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局报账人员对新修订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培训,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四是合理调配超标资产,对超标准购置的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3.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1)严格工程项目建设资质单位审查
一是修订并印发采购管理办法。强化业务能力培训,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财务能力提升学习和培训,要求合法合规开展项目。二是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照自行采购操作流程指引,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2)严格工程、服务项目采购管理
一是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项目质保金”和“最终尾款金额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的条款。二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项目财政评审完成后由承建单位提供成品软件、硬件设备的原厂质保服务。三是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服务范围,规范坪山区监测预警指挥中心运营队伍运作。四是重新修订并印发内控手册,规范工程、服务项目合同管理,签署合同时清晰描述项目的地点和内容。五是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同一项目重复开展。六是继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把控审核流程,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和检查;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严格项目验收管理
一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二是加强与政数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项目管理措施。
4.规范专项经费管理
一是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与财政联合修订印发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拓展经费使用范围,明确各单位项目申报前中后的要求。二是优化预算编制,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开展项目,对发现项目实际需求与预算差距较大的情况,要求调整经费,确保资金高效利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参加内控制度培训,规范采购流程。四是规范经费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5.严格合同管理及履约
一是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加强专题培训。开展定期抽查,每季度对新签合同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时间条款、签字盖章等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二是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常态化盘点机制、资产处置流程,增加资产处置项目签订合同相关要求。在资产处置工作流程中,严格依照既定的管理办法执行。三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细化分项服务项目对应价款。
6.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1)规范三方比价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把控审核流程,层层审核。组织开展财务能力提升学习和培训。二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项目建设内容及金额需由区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算。
(2)解决专业设备购买问题
一是充分开展项目调研,了解市局、其他区局类似项目采购情况,综合对比后选择最优采购方式。二是解决街道布控设备配置不足的问题。
(3)规范购买法律顾问服务
一是由法制宣传科统筹常年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全局经济合同审查、法制审核、案卷评查、法律咨询、事故调查报告文书审核等工作。二是终止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专项法律顾问项目,将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罚法律咨询及审核工作转移至法制宣传科。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换届程序,严格落实今年党支部换届流程,设立局机关党总支。二是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三是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加强党务能力提升学习,参加全市党员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规范党务凭证管理,统一凭证记录,对党费登记表进行自查整改。
2.细化议事规则范围
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具体工作事项列入“三重一大”议事范畴,明晰党委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边界。二是加强督促提醒,根据党委工作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时提醒各科室(中心)上会。
3.夯实工作作风
(1)规范购买服务项目
一是规范经费使用,组织人员学习文件,明确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加强购买服务项目审核,规范项目合规合理支出使用。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有必要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协助事项的,合同中明确工作职责。
(2)提升信息处理水平
一是提高公文办理质量,严把文稿质量关,强化双人核稿制度执行;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办文培训;加强督办通报,加强对局内文稿错误责任人的督办,每月通报文稿错误、退件的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文质量,辅助检查错别字、语法错误。二是及时更新场所信息,督促各避难场所权属单位场所主动报送最新信息,定期抽查,对应更新而未及时报告的,发函提醒或督办。三是加强信息公示前审核,每次公示前必须对信息逐条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严格选人用人程序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深入研究学习人事工作文件,核查我局已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资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正确。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议事决策,严格执行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规则。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学习文件,对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备案。修订印发我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扎实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少数仍需持续深化或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继续纳入重点管理,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断线、落实处。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全面到位。
(三)坚决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与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针对薄弱环节持续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将巡察整改成果有机融入2025年重点任务与日常管理,以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整改成果,实现整改与发展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755-84539227;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1112室,邮政编码518118;电子邮箱:psqyjglj@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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