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为做好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工作,特发布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
二、项目概况: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项目涉及住宅类建筑物共计8栋,占地面积651.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88.92平方米;未建宅基地90.66平方米;涉及临时性建筑物3处,合计投影面积约122.54平方米,以及其他构筑(附属)物、青苗等。
三、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五、委托内容:对被征收房屋(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征收经营性房屋所造成停产停业补偿费、被征收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以及产权调换安置房的评估等,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二)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
(七)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承诺书;
(九)近三年同类服务项目业绩情况。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17:00时止。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第二办事处;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755-84235272。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九、其他
(一)本次公告是为了建立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最终确定1家评估机构从事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开展。
(三)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预选名单的评估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附件:1.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2.评估机构报名承诺书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doc 附件2:评估机构报名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