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坪山赛区报名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以赛招商”“以赛引才”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军创项目来深落户,推动我市成为全国“军创高地”。由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办的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坪山赛区今起报名。
一、活动时间
大赛时间为4—8月,其中市级决赛时间为8月底前,坪山赛区初赛时间为7月底前。
二、赛道设置
参赛项目区分“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生活服务业”“乡村振兴产业”等4个常规赛道和1个“综合赛道”。
(一)新兴产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航天科技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二)传统产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三)生活服务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乡村振兴产业赛道:包括但不限于农、林、牧、渔业,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文创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五)综合赛道:注册时间在5年以上的企业在技术、产品、产业、模式、理念等在某一方向、某一领域有前沿性、突破性创新,且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以及一定的社会效益。(综合赛道的参赛项目将直接参与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不参与市级决赛评比。)
注意:参赛项目应合理填报参赛赛道,确保项目与赛道定位相符。若参赛项目与填报赛道不符时,主办方有权调整赛道或取消参赛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赛的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必须为退役军人。在往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或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再次参赛。
(二)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或在市外注册、可提供相关证明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5年3月30日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综合赛道项目除外)。
(三)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四)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五)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六)以市外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身份报名参赛的,须承诺如在市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需将获奖项目在深圳市范围内落地实施(否则不享受赛事相关激励政策)。
若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取消参赛企业往后3届的参赛资格。
四、大赛安排
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企业报名实际、设置相应赛道组别,组织开展初赛选拔。初赛基础上,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参加市决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各区报送参赛企业进行资料复核和专家评审,并根据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料,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决赛项目再进行分组、调剂,参赛企业应服从调剂。
市决赛采取“1+6+4”模式(1分钟视频+6分钟演讲+4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项目综合评分,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评委团队主要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创业创新工作的人员、行业领军人士、优秀企业家(重点是创业成功的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金融机构或学校科研机构等专家学者中选取。
五、决赛奖励与激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市决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单赛道前三名获优胜奖以上奖励)。各赛道项目按照决赛得分高低顺序(决赛同分情况下,参考专家评审得分),分别推荐最多3个项目参加9月份省赛(推荐参赛前,需在市内完成注册登记)。
(二)激励政策
1.场地支持。参赛企业可推荐入驻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或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按照政策享受相应的场租减免等服务。
2.纳入“鲲鹏计划项目库”。获得市赛、省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纳入深圳市“鲲鹏计划项目库”,最高可申请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3.初次创业服务。参赛企业符合条件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指导其申请初次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金额为1万元,属于合伙创办的企业,合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4.创业贷款。参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指导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其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个人贷款额度提高至最高6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
5.创业带动就业服务。参赛企业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者,指导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根据其吸纳就业人数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6.导师辅导。获奖企业可获得创业导师的专业辅导与相关创业培训。
7.融资服务。获奖企业有机会获得市、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载体提供的投融资服务。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单位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详见附件1、2、3)盖章电子版及可编辑版到指定邮箱:tanhuimin@szpsq.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中旬。
(二)联系人:谭女士,江先生;联系电话:0755-89457204,13265641659。
附件:1.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报名表
2.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承诺书
3.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
深圳市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承诺书.docx 附件3:第五届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