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坪山区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深城管规〔2023〕1号)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深城管通〔2025〕19号)要求,经由激励对象申报、社区初审、各街道办复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等环节,确定坪山区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认定激励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受理电话:0755-89595898,邮箱:wuyangyang1@szpsq.gov.cn)。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坪山区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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