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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举行《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5-03-27 16:44:17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结合坪山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目的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推进健康坪山建设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三、听证内容

  《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听证参加人通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以及由听证组织机关委托相关组织推选或者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数为单数,一般不得少于9人。优先从下列人员中选择: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

  2.具有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的特定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或者技能的专业人士;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采用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报名参加听证会,申请时应如实标明申请人真实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若申请人超过20人,听证组织机构将采用现场抽签形式产生。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2:00截止

  六、听证会时间

  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2:30

  七、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1楼104会议室

  八、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纪律,客观、公正反映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参加人另行提出书面决策草案建议的,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

  (四)未经听证组织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婷,联系电话:0755-84622739;

  邮箱:chenting@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2楼201H。

  特此公告。

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