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确认王德强见义勇为的公示
王德强,男,汉族,广东揭阳人,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反恐怖与机动训练大队派遣队员。
2024年10月3日20时40分许,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反恐怖与机动训练大队派遣队员王德强在轮休期间驾驶私家车经过坪山区龙坪路坪山河桥段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坐在坪山河桥(国兴寺对面)护栏上,脚在桥外,遂停车主动上前询问情况。20时50分,该女子突然情绪失控,有起身往下跳的异动,眼看其就要从护栏往下跳,千钧一发之际,王德强冲上去,一把抓住女子衣服将其拽住,并会同及时赶到现场的警力将其成功救下,避免了一起轻生事件的发生。
经审核,王德强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人或申请事迹有异议,请向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755-84443139。
深圳市坪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