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12-03 15:55:53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现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