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坪山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11-22 15:07:21
坪山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坪山区财政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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