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坪山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11-22 15:10:48
坪山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的公示
以下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代理记账业务申请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坪山区财政局决定准予代理记账机构注销,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