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金辉路景观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为打造与重点区域风格、气质一致的道路景观,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舒适感、获得感,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开展坪山区金辉路景观环境提升工程,对其景观环境进行提升,营造大方、简洁的景观效果。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10月25日启动,意向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0日10:00前将以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211室,应答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评审,在深圳市坪山区公园一路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会议室,确定1家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坪山区金辉路景观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2.比选评分表
3.风险知悉确认书
4.廉洁从业告知书
5.声明及承诺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坪山区金辉路景观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自行采购公告.doc 附件2.比选评分表.docx 附件3.风险知悉确认书.doc 附件4.廉洁从业告知书.docx 附件5.声明及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