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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首次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布时间:2025-07-16 15:19:58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352号令”)等有关规定,日前,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坪山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这是坪山区首次面向该群体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布广、户型选择多,涉及龙田、坑梓、坪山等街道,包括聚龙花园一期、聚龙花园二期、锦绣华晟家园(一标)、锦绣华晟家园(二标)、深业御园、万科金域缇香二期等6个小区共249套房源,户型涵盖单身公寓、一房、两房及无障碍用房,可满足不同规模的家庭需求。配租对象为2025年6月6日(含当日)18:00前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之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以及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轮候家庭。

  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信息员:杨雯 常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