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工会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必须是工会会员,非工会会员需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经批准成为工会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
(二)制定工会组建工作方案并公示(组建方案和筹备组成员名单需面向职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落款盖章由上级工会代章)
(三)向上级工会提交成立工会的请示(第一次请示)
(四)工会筹备组成员公告(待上级工会批复后)
二、发展会员、建立健全工会小组(工会分会)
(一)发展会员公告
(二)编制工会会员名册并划分工会小组
三、选举会员代表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含会员代表名额分配)
(二)选举会员代表
(三)编制会员代表名册并公告
四、选举工会小组长和推荐委员候选人
(一)制定工会小组长产生办法
(二)制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并公示(面向全体会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选举工会小组长和推荐委员候选人
(四)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公示(面向全体会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向上级工会提交委员候选人的请示(第二次请示)
五、召开大会
(一)会议筹备工作
公示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成员选举办法(面向全体会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准备会议材料
(三)正式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
(四)选举结果的公示(面向全体会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向上级工会提交选举结果的报告(第三次请示)(信息员:林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