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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2年11月份应急管理综合形势分析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14:17:52

  内容摘要

  ●11月,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6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下降66.7%;其中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3起3人。

  ——全年累计,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62起,同比上升4.9%;死亡27人,同比上升42.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18人(含2起高速公路事故)占死亡总数的66.7%;消防火灾事故起数最多,接报249起,占事故总数的68.8%;各街道事故死亡人数前三:坑梓街道8人,龙田街道8人,碧岭街道4人,3个街道占死亡总数74.1%。

  ——全年累计,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3起,同比下降7.1%;死亡14人,同比持平;其中,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7人,占死亡总数50%;道路运输业次之,死亡5人,占死亡总数35.7%;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前三:龙田街道6人,坑梓街道4人,碧岭街道2人,3个街道占死亡总数85.7%。

  ●11月,共接报消防火灾16起,占比44.4%,同比上升46.2%,造成1人受伤,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6%。火灾起数前三:石井街道4起、碧岭街道4起、龙田街道3起。  

  ●11月,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20起,占比55.6%,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00%、下降100%、上升10%。

  ●11月,未接报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死亡0人,同比(1起1人)均下降1起1人。

  ●1-11月,全区对8起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不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其中6起事故调查已完成,对10家责任企业和8名责任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2人。在对政府有关监管机构问责追责方面,共提出了3条处理建议,向纪委监委部门移交4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

  一、11月事故情况

  全区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6起,死亡1人,同比(36起3人)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66.7%。其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人,同比下降3起3人。

  (一)道路交通事故

  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1人,受伤11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两升一降”,分别上升100%、下降100%、上升10%(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2人,受伤10人)。

  1.按涉事车辆分析:涉及重型货车11起,占比55.50%,涉及电动自行车8起,占比40%。

  2.按事发时段分析:其中12起事故发生在白天(为07时-18时),占比60%;8起发生在夜间(18时-07时),占比40%。

  3.按街道分析:坑梓街道5起(占比25%)、石井街道4起(占比20%)、马峦街道4起(占比20%)、坪山街道3起(占比15%)、龙田街道2起(占比10%)、碧岭街道2起(占比10%)。

  4.按事发位置分析:3起事发位置在交叉路口(坪山区龙田街道兰竹东路与聚龙中路交叉路口、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路与绿荫南路交叉路口、坪山区马峦街道中央大道中路与经12路交叉路口),占比15%,17起事发位置在道路路段,占比85%。

  5.按人群分析:死亡1人为青年人。受伤11人,其中青年人(16岁-50岁)为7人,占比63.64%;中老年人(50岁以上)为4人,占比36.36%。

  (二)火灾事故

  全区共接报火灾事故16起、死亡0人、受伤1人;三项指标同比“一降一平一升”,分别下降36%、持平、增加1人。

  1.按街道辖区分析。石井街道4起(占比25%)、碧岭街道4起(占比25%)、龙田街道3起(占比18.8%)、坪山街道2起(占比12.5%)、马峦街道2起(占比12.5%)、坑梓街道1起(占比6.3%)。

  2.按起火原因分析。①电气火灾12起(占比75%),其中,电线短路6起(占比50%)、电池故障5起(占比41.7%)、加热设备与可燃物长时间接触1起(占比83.3%);②用火不慎2起(占比12.5%);③燃气事故1起(占比6.3%);④其他类型火灾1起(占比6.3%)。

  3.按起火场所分析。①住宅类火灾5起(占比31.3%),其中2起为用火不慎,1起为电气火灾,1起为燃气事故,1起为其他类-有人看守烧垃圾;②交通工具5起(占31.3%);③室外供电设备4起(占比25%);④科研试验场所和在建工地各1起,各占比6.3%。

  4.按起火时间分析。①白天发生6起(占比37.5%),其中电气火灾4起,用火不慎1起,1起其它-有人看守烧垃圾;②夜间发生10起(占比62.5%),其中电气火灾8起,用火不慎1起,燃气事故1起。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

  全区未接报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死亡0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两降一平”,分别下降1起、减少1人、持平。

  二、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年累计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同比(14起14人)起数下降7.1%,死亡人数持平。

  与全市各区比较: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全市排名第六,在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南山区、深汕合作区之后。

  各街道情况:龙田街道事故5起,死亡6人;坑梓街道事故4起,死亡4人;碧岭街道事故2起,死亡2人;坪山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马峦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石井街道无。

  行业情况:道路运输业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8起8人)分别均下降37.5%;商贸制造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2起2人)均持平;建筑业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3起3人)分别上升100%、上升133.3%。

  三、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检查情况

  (一)工贸领域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1590家次,同比上升67.54%,发现安全隐患5322项,同比上升73.52%,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583份,实施行政处罚9宗,同比上升350%,处罚9.16万元。

  1.主要隐患:①自查类:消防安全类1167项(占比36.06%)、场所环境类962项(占比29.73%)、用电安全类277项(占比8.56%);②巡查类:消防安全类909项(占比70.85%)、场所环境类92项(占比7.17%)、用电安全类83项(占比6.47%)。

  2.处罚情况:①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占比44.44%,被处罚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占比22.22%,被处罚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③安全设备使用类违法,占比11.11%,被处罚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违法,占比11.11%,被处罚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占比11.11%,被处罚单位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属地情况:坑梓街道实施行政处罚1宗,处罚5.5万元;坪山街道实施行政处罚1宗,处罚2万元整;龙田街道实施行政处罚2宗,处罚1万元整;马峦街道实施行政处罚4宗,处罚0.57万元;碧岭街道实施行政处罚1宗,处罚0.09万元;石井街道无处罚。

  (二)消防领域

  消防救援部门共检查企业(场所)319家次,同比上升538%,发现消防隐患17项,同比上升88.89%,实施行政处罚3宗(处罚1宗,立案2宗)同比持平,临时查封4家,发放各类执法文书19份,处罚3800元。

  全区共开展夜查、专项督导检查、联合检查等17次,共检查企业(场所)1833家次,同比上升22%,发现消防隐患371项,同比上升44%,督促整改隐患334项,整改率为90%,同比上升9%。

  1.主要隐患:在日常巡查中发现:①电器产品及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类隐患7宗(占比41.18%);②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1宗(占比5.88%);③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隐患1宗(占比5.88%);④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8宗(占比47.06%)。在消防夜查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整好用情况较多,部分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更换情况较多,如应急指示照明灯损坏、烟感脱落等现象,在实地督导检查中占总体隐患的34%;部分出租屋占用“生命通道”问题呈现抬头回潮趋势,在抽查25家出租屋中,存在此类情况的占56%。

  2.处罚情况:①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33.33%);②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及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33.33%);③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33.33%)。

  3.属地情况:在坪山街道发现消防隐患89项(占比25.35%),未处罚;在坑梓街道发现消防隐患89项(占比25.35%),未处罚;在龙田街道发现消防隐患76项(占比21.65%),未处罚;在碧岭街道发现消防隐患45项(占比12.82%),未处罚;在石井街道发现消防隐患34项(占比9.6%),未处罚;在马峦街道发现消防隐患23项(占比6.5%),处罚1宗。

  (三)建筑施工领域

  全区住建系统共检查建筑工地314项次,小散工程973项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2791项。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46份,约谈警示2项次。

  1.建筑工地排查情况:市管建筑工地69个,检查76项次,发现安全隐患1078项;区管建筑工地123个,检查238项次,发现安全隐患859项。主要隐患为:①脚手架类62项,占比72.2%;②基坑类23项,占比26.8%;③模板及支撑体系类15项,占比17.5%;④人员管理类26项,占比3.0%。

  2.小散工程排查情况:全区已备案小散工程1668个,检查973项次,发现安全隐患854项。其中,马峦街道发现安全隐患202项(占比23.7%);龙田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99项(占比23.3%);坪山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57项(占比18.4%);坑梓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06项(占比12.4%);石井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03项(占比12.1%);碧岭街道发现安全隐患87项(占比10.2%)。

  3.处罚情况:区住建部门共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46份。结合近期检查情况,已针对问题较多的谷仓府项目、传承启元府主体工程等重点项目,约谈相关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相关负责人。

  (四)燃气领域

  区住建部门本月共巡查燃气企业(场站)147家,同比下降4%;检查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工地食堂等涉燃气使用场所3042家,同比下降52%;巡查市政燃气管线27626.82公里,同比下降11.5%,共计发现安全隐患1492项,同比下降34%,发放各类执法文书143份,约谈警示2家。

  1.主要隐患:①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占隐患总数23.2%;②未正确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占隐患总数19.66%;③储气场所和用气场所未按规定配置2具8千克干粉灭火器,占隐患总数8.24%。

  2.处罚情况:11月份无行政处罚。

  3.属地隐患情况:坪山街道发现安全隐患388项,占比26.01%;坑梓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51项,占比10.12%;龙田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60项,占比10.72%;石井街道发现安全隐患51项,占比3.42%;马峦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60项,占比10.72%;碧岭街道发现安全隐患78项,占比5.23%。

  (五)道路交通领域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共检查企业、场所(包含企业,道路,车辆)2210家次,同比上升13.57%,发现安全隐患3496项,同比上升24.41%,整改3462项,限期整改34项,隐患整改率为99.03%;实施行政处罚114次,同比上升90%,发放各类执法文书124份,立案查处114起,处罚27.92万元。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3348项。

  1.主要隐患:①人行道损坏2291处(占比65.53%);②交安设施损坏558处(占比15.96%);③路面损坏499处(占比14.27%)。

  2.处罚情况:①客货违章类101宗(占比97.12%),处罚13.5万元;②危运类5宗(占比4.39%),处罚6.7万元;③其他类5宗(占比4.39%),处罚6.2万元。

  坪山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337宗。其中,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6667宗;查处酒后37宗、醉驾10宗,查处机动车违停632宗,查处不礼让斑马线15宗,查处不系安全带4034宗。

  (六)特种设备领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0家,同比下降8.8%,检查特种设备73台,同比减少11.0%;发现安全隐患7项,同比增长16.6%,整改7项,隐患整改率为100%;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查处1宗,同比增长0%,约谈警示0家。

  主要隐患:①未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档案(占比66.7%);②未张贴使用登记证等标识(占比33.3%)。

  四、自然灾害总体情况

  (一)森林火灾。全区未接报森林火警,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1次,共持续4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0次,共持续0天。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0次,共持续0天。

  (二)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平均雨量156.4毫米,较近5年同期(18.3毫米)偏多755%,单站最大雨量178.8毫米(江岭站);平均气温22.3℃,最低气温15.0℃,最大阵风18.6米/秒(8级,坑梓站),出现在台风“尼格”影响期间。“尼格”是自1993年第23号台风IRA以后,时隔29年再次出现11月份在广东登陆的台风。发布强季风预警信号1次,寒冷预警信号1次。

  五、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一)值班值守情况

  全区社会面总体情况良好,带班区领导在值班期间均到区总值班室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各值班组长在值班期间对各街道、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设有值班室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人员均在岗在位。

  区总值班室办理市、区领导批示4件(次);协调处置突发事件43宗,其中一般级别突发事件1宗,其余均为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358条(次),电话通知、协调相关单位人员1428人次,开展各类值班值守检查930次,未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通讯不畅现象,各值班部门、值班干部均按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

  (二)信息报送情况

  区总值班室共接市、区领导批示4件(次),其中,接市领导批示3件、区领导批示1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专报3份;接报突发事件信息、预警信息、重要情况、不稳定因素、值班信息和工作动态65条,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358条。

  全区信息报告数量前三名的单位为坪山公安分局12份、碧岭街道办事处8份、龙田街道办事处5份。在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信息内容全面、详实。

  (三)监测预警情况

  区指挥中心开展“两线检查”(线上巡检和线下检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利用视频资源智慧管理系统,开展行人及骑电动车人员违规行为抓拍,共抓拍到骑电动车未戴头盔355人次;对在建工地开展视频巡检124次,未发现异常;对交通安全巡管员在岗情况进行视频点到372次,均在岗值守;组织区值班干部150人次对辖区内餐饮、非生活必须密闭场所检查227家次,对社区卡口检查167次,对商超检查89家次,对农贸市场检查60家次,对药店检查86家次,对交通安全巡管点位检查214次,并督促辖区街道做好跟踪闭环工作。

  六、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有所降低。本月我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环比同比均下降,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有所降低。但在本月发生的10宗道路交通伤人事故中,有3宗发生在道路交叉口,且均涉及“一大一小”车辆,可以看出道路交叉口的隐患排查整治和“一大一小”车辆整治仍是道路交通整治的重点环节;年底建设经营活动加剧,部分租赁公司的叉车等特种设备车辆为图方便,节省转运、人工费用,贸然违规“上路”行驶或无证驾驶,同时又因该类特种设备车辆行驶速度慢、视野范围受限,易与路上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人相撞,形成极大的风险隐患本月唯一一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就是因叉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特种设备车辆违规上路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二)建筑业事故风险需保持关注。我区建设工程和小散工程的基数较大,高处作业风险点多面广,收尾工程较多,办公板房及员工宿舍板房也较多。当前正处于第四季度的黄金施工期,建设施工赶工期、赶进度等现象明显,各项目存在抢干、蛮干、冒险作业、容易忽视安全问题,造成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素明显增多。

  (三)燃气安全管理不能松懈。本月马峦街道一出租屋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轰燃事故,事故中造成1名人员全身多处特重度烧伤,事故初步原因为伤者操作燃气炉具不当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随后使用打火机吸烟时引起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发生爆燃。此事反映了居民在居家用火用气安全防范意识不足,消防安全“三查三清四关”(查走道、查电气、查楼梯、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活动情况不理想,居民楼、出租屋燃气安全宣传还不到位。

  (四)工业园区安全管理仍有漏洞。区安委办近期对我区6个街道的6个村级工业园区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明察暗访行动,共督办安全隐患91条。从发现的隐患来看主要仍存在:①园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实不严,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存在“两张皮”现象;③高风险作业或环节管控缺位;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与风险不及时、不到位;⑤园区风险辨识不到位等问题。这说明村级工业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仍需继续落实落细,进一步消除潜在安全漏洞,确保园区持续稳定发展。

  (五)疫情衍生的工商贸安全风险叠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受疫情管控区域动态变化的影响,存在因防疫封控、临时管控等隔离原因造成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法上岗的现状,并由此引发转岗、顶岗和新员工培训不足的危险情况。在此情形下,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开停工急转,生产经营建设等环节的安全风险明显加大。同时,因各属地监管部门、各行业企业均须将部分精力投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相对应的就是安全投入减少。在安全监管力量被分散的情况下,企业本身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投入、企业安全长效提升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将更突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以牟利为主要目的、恣意限制安全管理人员话语权,为追求经济效益铤而走险,安全管理缺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等安全风险显著增加。

  (六)森林防火形势应重点防范。12月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气象条件明显呈现秋冬季节气候特征,昼夜温差加大,降水较少,大风天气多,天气持续风干物燥,林下植被逐渐干枯,可燃物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和火灾风险持续升高。加上秋高气爽,临近岁末,市民群众进入林区登高和踏青游玩的意愿加大,林区游客将迎来明显增多,叠加林边菜农烧草烧杂,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灭火形势愈发严峻,应重点防范。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一)道路交通防范措施。请区交安委办牵头,一是积极推动比亚迪周边交通乱象治理,完善附近道路交通环境设施,缓解比亚迪周边交通拥堵现象,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交轨部门、群团工作部和各街道,规范梳理地铁口交通秩序,加大地铁口高峰期道路交通义工投入;三是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落实“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民生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及政策宣传工作;四是加强泥头车安全监管,落实对车辆、企业的监管;五是做好工地交通安全管理,严查无资质泥头车进出工地行为;六是推动各职能单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电动自行车上牌、占道施工管理、完善“三标一护”、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城市消防防范措施。消防部门牵头、各单位配合,一是要深刻吸取河南“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新疆“1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全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以及针织厂、服装厂、家具制造和销售、仓储物流等大量存储可燃物企业、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动火作业流程,加大对单位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结合“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组织对全区“十类场所,十项必查”,特别要求各场所坚决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三是要积极开展电焊作业整治,重点整治村级工业园区内“三无电焊作业”,打击持假证和特种作业培训走过场、考核舞弊等行为。

  (三)建筑施工防范措施。区住建部门牵头、区建工署、区交轨中心及各街道要加强建筑工地和小散工程施工现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整治。对照消防、用电安全和高处作业防范措施,落实预防高处“六不施工”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审、“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设置、临时用电系统巡查等规定。特别针对秋冬季火灾易发特点,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尤其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

  (四)燃气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住建部门牵头,要求各有关单位、各街道、燃气企业不仅要对燃气企业、第三方工地建设主体、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开展燃气检查,还要对城中村、出租屋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居民强化宣传警示力度,并在送气时开展上门检查服务,督促城中村、出租屋的居民群众做好居家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业园区防范措施。请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抓防疫促和谐,一手抓安全保稳定,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继续保持高频度的检查和巡查工作,督促园区企业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特种作业管理、员工岗位安全培训教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企业主体责任。继续保持强有力的处罚措施,针对安全监管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切实做到应罚尽罚,惩罚和教育、督导相结合。针对确有困难且一时无法整改的企业,请组织安全专家给予技术保障。充分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凝心聚力下好一盘棋。

  (六)森林防灭火措施。各相关单位、街道要充分认识我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和艰巨挑战,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禁火令、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二是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要求;三是巡防护林队伍全员上岗,深入林区、山头、地块开展网格化巡查、隐患排查、路口值守和火源收缴管控;四是区森林消防大队每日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前置到重点林区、区域,第一时间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我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可控。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