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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 |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3:45
归档标识 2022年01月10日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市民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坪山区住建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坪山》系列访谈。今天我们非常有幸地邀请到坪山区住建局局长刘守明来到我们的节目现场,为网友们解读《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刘局,您好,欢迎您参加我们的节目,首先请和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刘局: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刘局,首先请您为我们网友介绍下坪山区为什么要出台这项《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刘局:今年3月,市住建局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行业协会为辅的评价模式,体系较大,共涵盖18类建筑市场主体。市信用管理办法主要基于全市层面,难以全面体现各个区的实际情况,例如坪山区将信用管理范围扩大到水务部门监管的水务工程,又如坪山区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评比,以及即将实施的坪山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的履约评价,都是体现建筑市场主体信用非常好的评价指标。为此,坪山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和市信用办法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主持人:好的,下面我们再请刘局为我们网友介绍下区信用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刘局:我们出台区信用管理办法的意义主要有四点:

  一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府职能从重资质管理向重市场信用管理的转变,减少直接干预,释放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由原先的围着资质转,转向围着市场转,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信用管理,能够将企业的现场生产行为与行业准入、招投标直接挂钩,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是构建“3+1”信用管理体系和工程监管闭环机制。《办法》实施后,将利用大数据的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全过程采集有关履约评价、违法失信等良好和不良信息,对各建筑市场主体进行实时的科学评价,针对评价结果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实现工程监管上的闭环;

  四是本办法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建筑领域监管制度,是“信用坪山”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实施后,建筑信用管理平台将与区委政法委的社会信用管理平台对接,实现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打破政府监管信息资源的“孤岛”,推进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为建设“平安坪山”“质量坪山”“文明坪山”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主持人:好的,那区信用管理办法由哪个部门去实施管理?

  刘局:主要是由区住建局和水务局进行管理和评价。

  主持人:好的,谢谢刘局为我们讲解。那么区信用管理办法适用哪些对象?

  刘局:区信用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主要是建筑市场五方责任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

  主持人:好的,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哪些?

  刘局:办法规定的信用信息主要由基本信息、良好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单位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本市工程建设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等受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表彰或认可所形成的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和不良行为信息。

  主持人:好的,那这些信用信息是如何采集和认定的?

  刘局:办法规定信用信息的采集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基本信息由区建筑信用管理系统从市住建局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或者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直接采集;

  二是良好信用信息主要通过区建筑信用管理系统自动采集、区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收集、建筑市场主体诚信申报等方式进行采集;

  三是不良信用信息主要由区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采集。

  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认定在《办法》的第八条至第十九条有详细的规定。

  主持人:好的,请刘局给大家介绍一下区信用管理办法确立的信用修复制度?

  刘局:办法规定信用修复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

  二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同意信用修复的;

  三是由原认定部门撤销不良行为的。

  以上三种情形的不良信息不再对外公示,不作为信用评价依据。

  主持人:好的,请刘局给大家介绍一下区信用管理办法确立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刘局:办法的第二十一条从三个方面对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作了规范:

  一是明确公开的平台;

  二是明确公开的信息的范围;

  三是明确公开的期限。例如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公开平台为官网、区建筑信用管理系统、市建筑信用管理系统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其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主持人:好的,请刘局给大家介绍一下区信用管理办法构建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刘局:区信用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主要由履约评价、行业奖项、行业综评和不良行为等要素构成。

  主持人:好的,请刘局给大家介绍一下区信用管理办法采用的信用评价方法?

  刘局:信用评价方法有综合评价和定量分析评价两种。其中,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采用综合评价,评价结论分为A、B+、B、C四个级别,表示优良、良好、一般、差;对建设单位和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采用定量分析评价,为每3个月公布一次分数,不作定性评价。

  主持人:好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具体是如何应用的?

  刘局:关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应用,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是将推动建设工程招投标平台与区建筑信用管理系统对接,自动获取参与投标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供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使用;

  二是对最近一个周期信用等级为A级的建筑市场主体,在办理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方面可依法实施“绿色通道”和“承诺制”等便利措施,在各类监督检查时可以优化检查频次;

  三是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建筑市场主体可实施差别化监管,如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在市场准入、政府资金支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局详细地和我们介绍了《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今天我们解读坪山节目到此就结束了,再次感谢刘局的到来,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