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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 |《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14:57:54

  《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市民网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问政坪山》系列访谈,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坪山区财政局刘肇斌副局长做客演播室,为大家解读《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刘局,您好,首先请您跟网友们打个招呼。

  刘肇斌各位市民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此次《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将会对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刘肇斌我来简单介绍关于《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主要有三点:

  (一)财政投资评审上位法的修订,需要重新制定新制度对上位法相关条款进行细化,指导实践工作。主要的上位法有2021年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2022年的《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原办法于2022年8月12日到期,经过近三年的试行,某些条款已经不符合我区的现状,根据我区发展的需要重新制定办法;

  (三)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程序受益市场主体,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

  此次出台《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将推动我区财政评审更规范、更高效,提升我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好的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主持人:此次《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请简单介绍一下

  刘肇斌《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共8章34条,主要内容包括评审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评审依据、内容、职责、程序及结果运用等。主要明确评审程序、送审事项、评审依据、内容及评审结果的运用等。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提升评审效率,采取了以下惠企利民举措:

  (一)对于送审资料繁多的项目,为避免建设单位多次往返,按只跑一次的理念,提供上门服务,解决送审前遇到的问题;

  (二)针对限额以下项目评审周期较长问题,设置简易程序,简化送审金额2000万以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项目及其他紧急项目等程序,在不影响项目评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项目评审效率;

  主持人:本次《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刘肇斌(一)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政府投资项目。

  (二)由区承建的非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主持人:有网友反映关于具体评审程序还有些不太清楚,能否解答一下?

  刘肇斌评审程序主要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送审金额2000万以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项目及其他紧急项目等;一般程序适用2000万及以上结算项目。

  简易程序为两阶段评审,一次征求意见出具评审结果;一般程序为三阶段评审,两次征求意见后出具评审结果。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关于送审时限在《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中如何规定呢?

  刘肇斌送审时限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一般项目通过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并送区财政部门评审,全部工程结算评审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并送区财政部门评审;情况特殊确需延长,经区投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延期,但报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局详细地为我们介绍了《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这项政策对坪山区财政部门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等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保障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好了,各位网友,今天我们的《问政坪山》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刘局的到来,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