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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坪山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25年)》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5:14:26

  一、背景依据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照明品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深城管〔2021〕10号)关于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以景观照明‘三同时’为抓手,结合各区的发展建设和运维管理实际情况,开展辖区内‘三同时’区域的照明详细规划,进一步梳理各区的区级照明要素,因地制宜提出照明管控指引及措施建议,确保各区照明提升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此,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制《坪山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25年)》。

  二、目标任务

  本次规划设计范围为坪山区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为65.78平方公里。工作内容含涵盖坪山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设计建设管理工作。本次专项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五年期限。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编制概况,阐述了本次专项规划主要的工作范围及规划对象。

  (二)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目标。结合现状调查和分析研究结果,遵循国家政策趋势,城市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规划定位。构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高品质夜间环境;营造:安全节能大气舒朗的智慧化交通体系;创建:创新活跃多元魅力的国际化东部中心。

  (三)城市照明分区。生态保护是城市建设首位,减少夜间光环境对于植被的影响,保证夜间植被休憩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环节,划定暗夜保护区范围。其他区域将依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将“三同时”+公众夜间活动区,进行照明强度划分,城市照明优先建设区(三同时)、城市照明适度建设区(主导产业区、产业创新区)、城市照明限制建设区(宜居生活区)。确定城市照明强度,划定城市照明分区,指定控制指标,符合资源承载力要求,避免过度发展。

  (四)功能照明规划。提出道路照明分级,原则确定规划控制指标和技术要求,提出现状问题解决策略。

  (五)景观照明规划。根据城市景观照明体系中照明对象的重要性,结合坪山区自身特征,建立“两带、六区、多点”的景观照明结构。提出视觉效果、亮(照)度水平、光源颜色、照明控制方式等提出具体的实施标准和技术指南。

  (六)城市照明绿色要求。针对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分别提出照明节能环保及光污染控制等要求(绿色能源应用策略、高效能光源及灯具应用策略、光污染控制标准和范围、分时与分级节能控制原则等),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

  (七)照明建设规划。根据规划目标、照明现状及城市近期建设计划,提出近远期发展目标,编制城市照明近期建设计划,确定重点项目范围和建设要求。

  四、惠企利民举措

  专项规划将根据实地调研情况,解决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性保障问题,提升道路系统的功能照明情况,提出整改建议;丰富市民夜间游览需求,对于城市重要的坪山大道、坪山中心公园、燕子湖公园等场所的夜间景观进行塑造;划定暗天空保护区、明确照明禁止条例,保障生态环境和夜间生活的舒适度,确实地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五、示例说明

  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设计实施部门,均可以通过查询照明分区、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绿色照明要求,获得城市照明建设程度、建设具体要求、应达到的国家标准,以及禁止性或控制性要求,指导进一步工作。

  六、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

  《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CJJ/T307-2019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国家主要照明电器相关标准》

  《国家照明电器产品的能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