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市政协第2017026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一、坪山区已成立坪山区治水提质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坪山区治水提质各项工作和实施治水提质相关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开展坪山区流域治理规划,制订专项督查方案并负责对治水提质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等。
二、坪山区积极响应《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坪山区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疏、堵、治”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通过调查流域污染源,控制面源污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低端污染企业,严查企业非法排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措施。
三、坪山区为实现河道整治项目的动态管理及实时监控,计划开展以下现代化河道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一是在二级支流汇入一级支流交汇点、一级支流汇入干流交汇点、各支流总口截污点等河道重要节点处铺设监控及水质/水量分析设备,实现河道的24小时监控;二是结合深圳市治水提质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项目进度及工程档案库,并使用项目问题库协调解决工程中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问题。实现治水提质项目工程的实时管控和追责认证;三是强化现代化远程监控设施的使用,运用无人机对河道开展不定期及应急巡察,开通监控系统的互联网功能,实现河道的现代化动态监控。
四、坪山区已印发《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3月),按照“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海绵城市”的要求,加快推进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包括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组织领导、保障措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五、扎实开展《坪山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明确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水量、水质目标,进行控制指标分配区划分,防止城市内涝和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流治理并进行海绵系统宏观布局和亲和开放的生态驳岸塑造。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来源:区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