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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岭街道办事处关于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1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4-28 15:02:15

  尊敬的周建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城中村区域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安全隐患的建议的建议》(第202001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碧岭街道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一是街道消安委办印制“严禁电动车及电池入内”警示标语6000份、印制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单张20000份,组织基础网格员、消防特勤队伍等在出租屋、“三小”场所内派发、张贴,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二是街道安监办牵头制定《碧岭街道2020年安全宣传教育暨“坪安第一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细化全年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计划,强化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安全宣传。三是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通过上门入户时发放防火提示、警示,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扎实做好送安全、送服务工作,引导居民正确管理、使用电动自行车,逐步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关于加强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街道统领,深入排查。今年以来,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共排查出租屋8010栋,清理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175辆,拆除违规充电设施10个。街道消安委办牵头组织网格员、消防特勤队伍、各社区,定期开展夜查行动,深入出租屋、三小场所摸排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情况,现场搬离违停车辆、清理违规充电设施,目前共组织夜查行动8次。

  (二)采取锁车措施,强化监管力度。街道基层综合监管体系相关部门研究采取电动自行车“入室入户”上锁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违停充电车辆清理到室外后上锁处理,在车身张贴锁车告知书,要求车主到街道消安委办接受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才予以解锁,强化违规监管力度。

  (三)组织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网格员、消防特勤队伍等分别组织出租屋房东、“三小”场所负责人等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要求场所负责人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已签订各类安全承诺书2066份。

  三、关于集中充电、停放设施的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碧岭街道共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478处,可供1885辆电动车同时充电、停放。其中街道出资建设24处,可供458辆同时充电;社区出资建设347处,可供786辆同时充电;企业自主建设100处,可供543辆同时充电;物业小区自主建设6处,可供90辆同时充电;居民自建1处,可供8辆车同时充电。各物业小区、大工业园区均已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实现对辖区的有效覆盖,推动解决居民充电、停放需求。

  今年,街道将继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分布。一是对2017至2018年街道投建的充电设备进行更新升级,统一更换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自动报警、移动支付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备。二是为设备购买安全保险,有效减少和防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风险,确保安全。三是将借助科技手段,探索建设电动自行车射频识别禁入系统。街道计划选取一个物业小区或城中村,通过在楼栋内安装RFID射频识别进入系统、在电单车电池安装有源电子标签,实现电动自行车防控实时监控、智能监测。同时,街道、社区将组织力量加强政府投建的公共充电设备的维保检查及充电区域管理,并督促各行业部门对各社会主体自主建设的充电设施进行管理检查,确保正常安全使用,也防止公共充电区域被随意占用。

  此函。

  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2020年 4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