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招募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7:49:45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社规〔2023〕3号)要求,我市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现招募一批有意向在我区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作为学员,享受相关指导服务。申请成为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二)年满18周岁,已获得或正在攻读境外副学位(含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副学士文凭等)及以上学位、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有意向(或已经)在深圳就业创业。

  二、可享受的服务

  (一)职业指导服务(已就业学员)。根据学员需要进行一对一当面或线上交流辅导,讲述职场文化和经历,指点职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

  (二)实习指导服务(未就业学员)。导师提供诸如“工作助理”等实习岗位,让学员协助导师处理工作事宜。

  (三)求职推荐服务(未就业学员)。导师通过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形式为学员求职牵桥搭线。

  (四)参与公益活动。参加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享受导师提供的职场讲座、创业辅导、企业访学等服务。

  三、招募流程

  (一)发布通知。区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募通知。

  (二)申请。有意向报名的港澳籍人士,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jingyi1@szpsq.gov.cn,申请材料如下:

  1.《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申请表》;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身份证;

  3.学历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核。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四、学员学习期

  学员学习期不超过1年。

  五、咨询电话

  0755-82924149。

  附件:1.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

  2.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学员申请表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