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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关于倡导遵守《广东省东江流域守护家乡河行为公约》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15:20:14

  东江,岭南大地的母亲河、家乡河,孕育了无数南粤儿女,承载着流域各地居民及外行游子的乡情和眷恋,是第二届全国“最美家乡河”。守护家乡河,让绿水长流、秀水长清、乡情常在,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近期,广东省东江流域河长办会同广州、深圳、韶关、河源、惠州、东莞六市河长办制定了《广东省东江流域守护家乡河行为公约》,现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倡导广大市民共同遵守如下公约:

  一、自觉节约用水。转变用水方式,增强节水意识,培养科学节约用水习惯,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动水的循环利用,积极参与节水活动,传播节水经验知识,制止用水不良现象,让节约用水成为社会新风尚。

  二、保护河道工程。不破坏河堤,不在河滩地上围垦种植养殖,不在河道管理范围乱采、乱占、乱堆、乱建。

  三、爱护河流环境。不往河边(内)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不往河边(内)排放污水,不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违法违规渔业养殖、畜禽养殖等活动,勇于劝阻沿河扔垃圾、排污水等破坏河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四、关爱河流生态。不乱砍伐水源区林木,保护河道岸线植被,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以及河流湿地生态空间保护。保护河流水生动植物,不违规捕鱼、垂钓和放生,对电毒炸鱼、非法捕杀河流野生动物及破坏植物资源的行为坚决说“不”。

  五、维护河湖秩序。自觉遵守有关河流管理保护法律法规,不偷挖偷采河砂,不侵占河湖管理岸线,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勇于制止、积极举报侵害河流的违法行为。

  六、传承河流乡情。关爱家乡河水文化遗产,保护沿江的历史文化遗址及代表性水利工程建筑等,大力传承家乡河的历史文化、乡土记忆和现代文明。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