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为确保公务车辆的正常行驶,保障日常办公运行,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通过比选(综合评分法)的形式委托一家车辆维修厂商承担我局2023年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工作。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人民币8万元以内。
三、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1.应答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能独立开具增值税发票;
2.具备车辆维修的营业资质;
3.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日起一年期限。
(二)服务地点
坪山区。
(三)服务内容
1.根据我局需求对车辆进行保养;
2.根据公务车辆损坏情况,对公务车辆进行维修;
3.公务车辆清洗保洁。
五、应答单位需提供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根据《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询价表》(附件1),提供报价单;
2.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服务证明;
5.提供服务实施措施和服务承诺;
6.应答方和参与活动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7.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2)。
六、应答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意向单位应于2023年2月23日17:00前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应答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8451834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502A
七、评选方法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评审,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后,成交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车辆询价表
2.风险知悉确认书
3.比选评分表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