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4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对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7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向坪山区水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忠诚的自觉抓好巡察整改。一是迅速传达部署。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反馈意见后,区水务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审议整改落实方案,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9次局党组会议和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有关内容,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三是认真对照检查。区水务局党组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关键。2022年10月27日,区水务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工作责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务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面有序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区水务局党组主动担负起抓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地。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协调、督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各责任局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研究推进具体整改任务,并加强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各责任科室(单位)迅速行动,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三是细化责任分工。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突出问题导向,以坚决果断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一是集中调度推进。区水务局党组准确把握整改关键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集中调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工作举措,合力攻坚克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落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水务局党组进一步强化整改举措,出实招、出硬招,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实时跟进、动态推进。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和干劲推进整改工作,加快整改进度,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全面提升巡视整改质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常态长效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一是强化举一反三。区水务局党组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中,坚持由点及面,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解决隐性问题有机结合,在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在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步抓好整改。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当下改与长期治相结合,围绕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分门别类、建章立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三是扩大整改成效。区水务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级交叉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将此次整改作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有利契机,深入分析制约坪山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反思、警醒振作、拓展思路、积极作为,在认真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的同时,全面推动坪山水务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
二、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关于党组班子进取心不足、担当攻坚力度有所减弱问题
1.加快推进解决制约坪山发展掣肘问题。将飞西水综合整治工程定期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督办。2022年9月30日、11月11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了飞西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问题,就线位调整、综治方案编制等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把握重点、综合施策,加快扫清制约坪山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障碍。局党组书记2次就该项目赴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加快推动片区拆迁工作。目前,片区法定图则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2.全力攻坚BOD提升工作。一是结合实际,系统研究,完成3座污水净化厂BOD提升工作“一厂一策”的修订工作,并编制2022年BOD攻坚作战图。二是启动一批“提浓度”、“挤外水”攻坚措施,完成田坑水、田脚水等20个小总口打开方案以及重点用户改造方案编制、废水回用协调等工作,回用比例达到80%以上。三是加快研究坪山河新建初雨系统与原污水系统剥离方案,强化雨天初雨系统闸门启闭调度;同时,加快研究墩子河、石井、上洋等调蓄池改造方案,持续推动污水、雨水、污染雨水的“三水分离”。四是结合辖区实际,近期对田坑、田脚水流域沿河截污系统实施限流措施,已出具70个限流措施方案施工图,目前已完成28%的工作量。远期结合城市更新及河道整治,加快推进双系统建设。五是持续做好低浓度工业废水剥离工作。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废水厂的建设,目前已完成50%。六是建立健全污水管网入侵监测系统,科学准确剥离清洁山水、地下水。七是加快推进赤坳水右岸、汤坑水右岸的剩余干管建设工作,目前汤坑水已完成70%,赤坳水已完成40%。
3.倒排工期推进头陂水库报废拆除项目。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工程进度甘特图,优化施工组织,按照“2022年12月20日完成园建部分,12月底完成总体工程65%”的目标倒排工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强督办落实,实行监理周报月报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9次协调会,分析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加快推进优饮、二供工程实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未完成改造小区情况,征询各小区改造意向,将未完成改造的小区纳入坪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第三阶段)项目、坪山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第二阶段)项目中。二是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目前已完成坪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第三阶段)项目、坪山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第二阶段)项目立项工作,计划对30个小区开展优饮改造,11个小区开展二次供水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二)关于工作谋划系统治理不到位问题
1.系统谋划源头治理保障水质。一是启动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42个空白小区方案设计并进场施工。二是推进汤坑水右岸、赤坳水右岸污水主管建设,加快推进汤坑水、赤坳水流域的初雨及污水系统剥离。目前汤坑支线已完成70%,赤坳支线已完成40%。三是持续加强对管养单位月度、季度的考评工作,督促管养单位持续提升日常管养水平。按照河库渠(排口)异常事件处置机制、溯源管理标准化作业手册,及时研究异常情况河流水质保障、重点溢流点问题整改方案,督促管养单位持续提升异常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四是持续开展河流水质常态化监测,加强降雨期间重点小流域及主要溢流点水质监测,确保异常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置。2022年全区河流无返黑返臭。
2.持续推进雨污分流。一是对32个老旧小区、96个待城市更新小区全面开展排查和梳理,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及台账整理工作。二是结合排查情况进一步与城市更新部门沟通,完善区域查漏补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3.认真谋划制定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坪山区“十三五”水务发展成就、研究分析水务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对标先行示范要求,全面谋划“十四五”期间坪山区水务高质量发展思路和重点项目。二是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加强与市、区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市级规划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三是突出项目化、清单化、任务化的导向作用和支撑作用,统筹制定水务重点项目清单,保障规划目标落实落地。目前已完成《坪山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4.全面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要求。一是加快推进坪山区智慧水务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智慧水务一期平台功能开发。二是依托坪山区智慧水务项目,构建水务感知体系。目前已安装各类监测设备114套。三是在全市率先建成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并动态更新,基本实现市政和小区排水设施管理信息化。
5.切实加强排水设施监管。一是召开专题部署会,研究部署排水设施审批监管执法重点工作。2022年9月8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排水设施审批监管执法工作专题部署会,就当前排水设施审批监管执法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定期督办进展。二是强化对排水设施管养单位监督。修订《排水设施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管养单位严格按照巡查办法,优化巡查机制和频次,提高效率;制定印发《坪山区排水设施运营管理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依据该办法对管养单位进行日常考核。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2022年对在建项目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立案处罚3宗。
(三)关于水资源管理和再生水利用有待加强问题
1.进一步降低万元GDP水耗。一是严控水资源水量和强度两条红线,将用水指标纳入《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二是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优化水资源配置,降低用水总量。针对用水大户,严格落实计划用水,向区管93家重点用水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下达率100%,对于用水超计划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对市场生活用水器具销售的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节水载体建设,2022年成功创建4个区级节水型居民小区、5个区级节水型企业。
2. 进一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一是市政杂用方面,推进再生水替代自来水用于道路浇洒、绿化等,已建成非常规水资源取水口14个,2022年全年市政再生水利用量为106.06万m³。二是工业方面,深入相关企业调研,研究用水大户再生水使用可行性,2022年全年再生水利用量80.48万m³。三是生态方面,研究大规模人工湿地净化区域循环利用工作,上洋水质净化厂尾水通过补水管网输送至辖区十块湿地,用于湿地植物生长、园区维护等,2022年全年再生水用于湿地利用量为5870.23万m³。
(四)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扎实问题
1.全面落实河长制会议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深圳市坪山区河长制工作制度》,已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和区级河长会议。二是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现场会解决问题,2022年8月以来,已召开区级河长现场会议3次。
2.督促街道社区河长履职增效。一是结合《深圳市河长湖长履职手册》以及区工作实际,制定《坪山区河(湖)长巡河(湖)24查》,引导街道、社区河(湖)长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河(湖)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巡察整改以来,三级河长共发现问题41处,问题类型多样,均已处理完成。二是建立河湖问题整治督办制度,对于发现的河湖管理问题定期督办直至整改销号。2022年7月以来,给5个街道发函督办整治河湖问题10余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3.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一是调整年度考核方式,严格限制优秀比例,完成2021年度考核。二是召开河长办会议,对各街道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日常督促。三是根据省、市2022年考核有关要求,提前谋划,科学编制2022年度考核方案。
(五)关于易涝点防治工作不到位问题
1.全面构建防洪排涝防御体系。一是建立“533”防御体系,实行“336响应机制”,动态更新防汛布控点,提前设置巡查和保障单元。二是汛前提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共排查整治隐患29处。三是制定印发《坪山区涉河道及排水设施建设管控方案》,加强在建工程涉水行为管控,保障防洪防汛安全。
2.加快推进内涝整治项目。一是将龙湾路北片区内涝风险点纳入坪山区老旧管网修复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解决。二是对坪山区老旧管网修复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周报月报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按照年度目标倒排工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8%。
(六)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漏洞问题
1.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一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2次,分析研判风险形势,安排部署安全防范工作。二是督促各项目持续落实班前教育交底工作,要求各项目部根据班组每日工作要点,明确当日安全风险后对工人进行教育交底,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适时宣传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知识。三是加强每日巡查,立行立改,对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消除一处、整改一处。巡察整改以来,共发现安全问题257个,已全部落实整改。
2.从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全面梳理水库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结合水库最新的安全鉴定结论,及时完成预案修编工作。2022年7月初已完成预案修编的全链条工作,各水库现场均存放相应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水库管理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修订、评审、审定、报批等各环节的管控,确保后续修编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三是持续加强“三个责任人”履职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按规定履职到位。自6月起要求管养单位落实每月定期提醒,督促各责任人累计完成36次履职工作。四是已对水库现场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管养单位日常管理。
3.扎实开展地面坍塌检测和防范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采用地质雷达探测技术加大地面空洞隐患探测力度。2022年完成2425公里车道探测,发现并处理空洞隐患354宗。二是加大老旧市政排水管网整治力度,采用内窥技术探测排水管网缺陷19处,对于破损的管道及时开展工程治理。三是继续加大地铁工程、地下管廊工程等深基坑、深开挖工程周边地质监测工作提前发现并处置空洞隐患2处,避免事故发生。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和水务工作特点,修改完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通报水务领域相关工作情况。二是结合季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党组及成员共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5次,党组召开研判会3次。三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工作水平。2022年,党组开展专题学习1次,各支部共开展专题培训5次,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1次。
第二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民生事业发展与群众期望有距离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全面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论述,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廉洁文化建设专题学习。二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专题工作方案,采取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教育形式,让纪律规矩真正入脑入心。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已完成5项内控制度的制定或修订,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机制,堵塞风险漏洞。
2.加大力度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一是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在党组会议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清醒坚定,善于同错误思想倾向作坚决斗争。二是紧扣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主题,抓住中秋、国庆等节点,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通知,提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自觉抵制违规收礼、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确保廉洁、平安过节。
3.进一步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制定《坪山区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谈话主体和对象、谈话类型和方式、谈话情形和要求、谈话工作程序等进行细化。二是紧盯“关键节点”开展提醒教育。不定期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市区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在重要的节日节点提醒督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吃喝、私车公养、大操大办宴席等“节日病”,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三是加大抓早抓小谈话频次,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各类纪律提醒谈话7人次。
(二)关于解决民生诉求问题存在短板问题
1.主动回应解决群众诉求。一是严格落实《2022年坪山区水务局领导干部包案处理重点信访事项工作方案》要求,妥善处理领导包案案件,均已获得市民满意评价。二是强化信访案件源头化解,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施工管理、河库环境、排水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回应群众诉求。
2.全面开展文明施工提升行动。一是持续落实每日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巡察整改以来,共发现文明施工问题375个,已全部落实整改。二是倡导水务工程绿色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督促各项目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在施工周边及时设置施工告示牌,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及时掌握周边群众的诉求,及时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3.大力美化优化河库水环境。一是立行立改,在吓山A人工湿地新建一处移动洗手间、一处避雨亭,在墩子河人工湿地试点安装坪山河沿岸洗手间指引公告牌,在聚龙山B区等处新增座椅35套。二是持续完善湿地便民设施,实施完成聚龙山湿地B1区园路更新。三是在碧道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谋划推动乌泥坑排洪渠、竹坑排洪渠碧道和头陂水库公园型环库碧道等项目建设。
(三)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不足问题
1.加速推进排水许可办理。一是完成免于办证工业企业、新注销经营户的底数核减工作,持续动态更新现存排水户名录,目前排水许可及排水备案办证率达95%以上。二是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上线排水备案秒批模式,并制定了排水备案秒批宣传指引,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后续将加强督查,进一步提升办证率。
2.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监管衔接机制。一是动态更新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和已审批项目清单,制订排水许可证、排水设施迁改业务办理指引。二是督促排水设施运维单位制定排水接驳报装指引,完善《排水设施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管网巡查考核细则,明确市政、小区排水设施及不同类型排水户巡查频次,全面加强事中管理。三是全面加强河道及排水设施建设管控,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针对在建项目对河道排放泥浆以及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共立案查处23宗。
3.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迁改监管机制。一是动态更新排水设施迁改及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清单,制定了相关业务宣传指引,明确验收备案要求。二是加强对已审批项目的事中监管。根据审批清单,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及时督促落实相关技术要求,办理验收备案。巡察整改以来,已书面发函提醒6个建设项目及时办理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关于水政监察执法不规范问题
1.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时限要求。对2021年7月15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之后立案的86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面自查,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超期办理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落实时限要求。
2.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一是对15个重点项目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加强指导规范排水。二是倡导在建工地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处理工地废水,目前已有坪山区档案馆方志馆、深圳国家生物医药废水厂等5个在建工地项目安装使用泥水分离器或水循环利用设备。
3.进一步提高行政检查工作水平。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培训。围绕水土保持方案备案、供水、排水、在建工程、水土保持等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培训,明确检查程序、重点和标准,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能力。二是规范检查程序和要求。制订检查一张表,明确检查部门、抽查类型、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全面提升行政检查规范化水平。
4.不断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开展自查。根据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要求,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面自查。二是加强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参加相关培训4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水平。
(五)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进一步提升采购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培训。组织开展2023年政府预算和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坪山区水务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新签订合同在财务和法务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根据《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局采购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罚款缴纳工作。一是立行立改,对在支付项目进度款时扣除相关罚款做法进行整改,改由通过非税收入上缴方式缴纳罚款。二是进一步规范细化罚款处罚程序,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水务工程违约金罚款缴纳程序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参照执行。
(六)关于水务设施运营管理包干模式存在漏洞问题
重新研究水务设施运营管理包干模式,在新采购项目的费用测算和采购方案方面,深度融合巡查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已初步细化确定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费按量计费模式,并将上述设定融入后续招标工作中。
(七)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严格落实进度款支付要求。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工程进度付款。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工期安排,持续加强进度款支付审核管理,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和要求。
2.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一是立即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巡察指出施工点因中、高考原因处于停工状态,巡察时尚未复工。停工前,因沟槽已开挖,为消除停工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擅自在现场没有石粉渣的情况下,用原土进行回填。已责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并下达处罚通知,对施工、监理等相关涉事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罚。二是建立并持续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发现并消除隐患20处,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管理水平。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组织能力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1.进一步规范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一是完善党组会议题审核把关机制,确认上会议题“五必审”。二是在事前审批、财务复核、合同签订备案和支付等环节加强审核,核对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经党组会议审议。三是定期对党组会议审议议题开展自查,查漏补缺。
2.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议事程序。一是立行立改,全面自查党组会议任免干部议题列席情况,自2019年6月17日党组会开始,已无违规列席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已制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要求。三是掌握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要求。四是全面梳理,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提醒清单》。五是细化记录,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记录要求,形成党组会议注意事项及会议记录模板,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一是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组织各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规范要求。局党组会研究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事宜,规范党组织生活请假流程。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请假流程的通知》,要求局全体党员按要求规范履行书面请假程序,党总支、各党支部做好请假台账和组织生活记录。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已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请假流程的通知》印发传达至每一个党员,要求严格执行。
2.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一是规范会议记录,组织各支部党务人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并通过考试,组织党总支、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结合实际开展了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对会议记录进行督导检查共计5次,对记录不到位的地方立行立改。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1.大力引进培养专业人才。一是在编人员专业结构合理性实现增强优化,水务、环境、化学和工程类专业人才占比提升至63%。二是制定《坪山区水务局岗位说明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构建“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干部工作体系,以强化岗位管理为目标,构建“定岗—明责—序事—辩材—运用”的制度体系,采取团队打分模式,公平选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加大后备干部储备。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134人次,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四是加快水务专业人才引进,在人才招录中侧重选配具有水务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干部。
2.加强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培养。一是建立年轻干部导师培养制度。已完成第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导师培养工作,增加了优秀后备干部储备。二是遴选事业单位中层职位后备人员。根据《坪山区水务局岗位说明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季度和年度履职工作实绩评定结果,加强对中层职位重点对象培养,增担加压,加快成长。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培训。整改期间积极组织后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4人次,提高综合素质。
3.进一步优化调整部门职责。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讨论局“三定”职能执行存在的问题,协商调整事宜。二是认真梳理,召开“三定”职能调整协调会对局“三定”职能履行情况全面梳理,提出调整初步意见并反复沟通明确。三是将调整初步意见报区主管部门初核,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达成一致意见后,正式启动“三定”调整工作。
(四)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1.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入境备案管理。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办理新提拔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证照已交上级组织部门集中保管。二是建立台账,进一步健全应备案人员登记信息台账,全面排查系统备案人员登记情况。三是完成全体在编职员的备案工作,并将因私出国(境)证照交由局内统一保管。四是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印发《坪山区水务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2.进一步规范合同续聘工作。一是立行立改,对发生职务变化的职员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变更协议。二是对所有职员聘用合同进行排查和梳理,对未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变动后未变更协议内容的,立即完成补签手续。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对新进人员和岗位变动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和变更。
第四方面问题:上轮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关于党组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足,个别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1.全力推动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整改。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10个未完成转固的项目一一分析原因,搜寻历史资料并积极沟通主管单位,严格按照转固流程开展项目转固工作,目前,10个项目已完成转固。二是举一反三,对新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及时开展转固工作,做到“应转尽转”。
2.加快推进3宗水务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定期跟进。二是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有关手续办理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前置程序,取得了主管部门核查意见,并根据核查意见提交了申报材料。
3.进一步加强人编岗适配工作。一是印发《坪山区水务局岗位说明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构建“定岗—明责—序事—辨材—运用”的制度体系,运用季度序事和年度辨材结果,规范岗位人员使用管理。二是开展公共辅助员招录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招录需求,从区公辅员库中择优选聘公共辅助员,满足部分岗位需求。三是逐步解决人编岗适配历史遗留问题,调整部分人员岗位。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高质量推进水务各项工作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十六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需持续用心用力用劲抓好常态化整改,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常态,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是持续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水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抓落实、促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勤政廉政,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以实际行动为“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622764;邮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606C;电子邮箱:psswj@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党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