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峦山郊野公园视频监控与广播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服务需求:园区范围内设有23处森林防火监控点,共设置监控探头77个,其中管理中心规范性管理探头14个、森林防火监控探头35个、碧岭新园区规范性管理探头28个,另碧岭新园区设置广播系统1套,现均无法正常使用。本项目需开展园区的77个视频监控及1套广播系统的维修、调试、日常运行等(说明:23处森林防火监控点均在山脊上,无法通车,仅能步行到目标地且这35个森林防火监控探头无法连接光纤与电缆,仅能使用无线网卡传递信号与利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碧岭新园区28个探头可利用电信组网或使用无线网卡传递信号,可正常供电;管理中心规范性管理探头14个,可利用电信组网或使用无线网卡传递信号,可正常供电;广播设备与系统亦可正常供电)。
(三)预算金额:控制在人民币98.10万元以内。
(四)服务方式:所有费用由服务方全包。
(五)费用支付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服务方提交《项目工期倒排表》与《项目实施方案》且通过审核,支付服务方40%合同金额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服务方需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维修部分,调试后正常运行30天内无故障,由服务方申请验收且合格,支付40%合同金额。进入保修期,保修(运维)期共36个月。第一次运维期满12个月,由服务方申请验收且合格,第一年运维无需支付费用;第二次运维期满12个月,由服务方申请验收且合格,支付10%合同金额;第三次运维期满12个月,由服务方申请验收且合格,支付合同尾款(说明:第一次运维期内的维修人工费、更换设备与配件等材料费用全免费;第二次与第三次运维期内的更换设备与配件等材料费用,单次单项金额≤1000元的由服务方承担,不限次数,单次单项金额>1000元的由服务方提出报价单,采购方、监理方审核后再维修)。
2.项目实施期间,服务方需整理该阶段现场签证单,提交给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结算报告(书)后,费用支付流程按区财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维修部分内容,验收合格进入36个月运维期;若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拖延,期限顺延;若因项目内容与采购方下轮次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重复,服务方须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不得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已经完成的相关内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支付方式按以上第(五)项执行。
(七)现场勘察方式
因疫情原因,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意向服务方勘察现场,由意向服务方自行前往,但需自觉遵守入园管理制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与相应资质证明,投标人应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提交的材料
(一)报价方案(服务方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成决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格应答,服务方报价低于预算控制价70%,须提供相应报价合理性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截图,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九)其他有关履行该项目的补充资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十)各意向服务方提交的材料文件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不接受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101室(导航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或马峦山郊野公园北门)
备注:意向服务方应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101室(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意向服务方需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止。
六、咨询热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84629918
地 址: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
七、评分方法
本次采购服务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评审,我中心采购小组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会议室组织评审,待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附件:比选评分表
坪山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