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聘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11:26:14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拟于2023年6月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16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副园长7人,教学主任4人,后勤主任5人,安全主任3人,教研员10人,教师(主班)64人,教师(配班)56人,专任教师(美术)3人,专任教师(体育)8人,财务5人。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应届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3.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公务员考录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本场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址:psyj202301.htirc.cn,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下午17:00。

  (二)线上资格初审

  提交报名信息后,将由专家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考生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一式5份)、个人简历(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等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前往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保证所提供的审查材料真实有效。

  2.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将提前3-5天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报名考生。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同一日期、同一地点进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发布,体检须至指定医院进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其他

  (一)拟聘人员由坪山区教育局安排到坪山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指引执行。

  (四)所有考生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签订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截至2024年8月31日仍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坪山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报考本次招聘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七)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八)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九)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联系电话:0755-84622637。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