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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09:22:33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区级

街道

1

财政预
决算

政府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收入表。

2.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支出表。

3.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提前告知上级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7.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4.《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第五条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坪山区财政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4.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1.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2.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2

财政预
决算

政府
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4.经济分类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7.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4.《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第五条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坪山区财政局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含在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中)。

4.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3

财政预
决算

部门
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坪山区各预算单位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7.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8.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9.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4

财政预
决算

部门
决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坪山区各预算单位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说明:深圳市坪山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由财政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