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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17年政府预算

信息来源:坪山区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0:00

第一部分 关于2017年财政经济形势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城市管理治理年”和“攻坚克难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围环境,我区紧抓深圳东进发展机遇,坚持创新驱动、质量引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社会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财税收入增收明显,支出规模大幅提高。

  2017年是我区建成行政区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2017年预算的编制执行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以及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区第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打造特区发展第三极”的重大部署,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我区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将温和复苏,但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从宏观经济环境看,世界经济缓慢增长,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积极作用,在经济增长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形下,预计明年我国经济增长有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从我区情况看,虽然外围环境复杂,经济复苏乏力,但坪山迎来东进战略、成立行政区、新设街道、强区放权等系列机遇,利好我区经济增长。尤其是随着部分“十三五”规划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东进战略项目加快实施,将有力拉动投资,预计明年我区经济发展有望保持稳定态势。

  财政收入方面,2017年我区财政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有利因素方面,我区经济形势稳健上升,以比亚迪集团为首的制造业发展状况良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态势较好,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不利因素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现全面覆盖,以及进一步扩大小微型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和减免涉企收费等结构性减税减费政策,将减少相关财政收入;随着调控力度加大,房地产市场将在高位盘整一段时期后缓慢降温。综合以上情况,预计2017年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将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

  财政支出方面,2017年我区仍存在较多的财政增支事项。一是随着“强区放权”政策的实施和行政区的成立,我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二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和人才安居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三是随着行政区成立后精细化管理加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区财政行政运行支出规模有所扩大。

  第二部分 2017年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坪山区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以及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第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东进战略”为重点,以建设国家级高新区为依托,紧紧围绕“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打造特区发展第三极”的目标,全面拉开城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新格局,突出“五个区域”的定位,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加大对交通产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财力保障。同时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我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原则是:

  一、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我区从2017年开始,编制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加强全口径预算体系下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30%。

  二、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创新发展、交通建设、城市管理和治理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适度增加安排产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扶持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助力坪山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才安居工程建设。以“建设五个区域”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级高新区为重点,加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拉开城区发展大格局,推动城区大建设、大发展。

  三、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

  积极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努力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把广大市民的关切领域作为改善民生重要着力点,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倡导勤俭办事,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四、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改进完善预算管理方式

  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完善全口径部门预算。推进我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机制长效化,全面盘活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切实压减财政代编预算及二次分配的资金规模,提高资金执行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区预算支出监管责任,狠抓资金支出进度层层落实。深化落实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主体责任。

  第三部分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根据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情况,并充分考虑经济和财税发展的客观实际进行编制,预计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161,456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61,456万元。

  一、2017年坪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1,161,456万元,其中:地方本级收入计划安排399,4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计划安排14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计划安排 9,325万元,调入资金计划安排612,675万元。

  (一)地方本级收入399,45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10%。其中:税收分成收入计划安排383,600万元,增长13.09%;非税收入计划安排15,856万元,下降33.74%。按部门来看,地方本级收入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一 2017年地方本级收入分部门计划表

  单位:万元

部门

2016年完成数

2017年预算数

总额

增长

总额

比2016年完成数增减

增长

地方本级收入

363,142

22.45%

399,456

36,314

10.00%

其中:国税部门

154,099

108.83%

211,100

57,001

36.99%

地税部门

185,113

-8.11%

172,500

-12,613

-6.81%

财政部门

23,930

17.2%

15,856

-8,074

-33.74%

  各项收入具体安排如下:

  1.增值税分成收入172,000万元,增长37.55%。主要考虑:一是“营改增”后增值税地方分成比例提高(2017年无营业税收入);二是我区新能源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等工业制造业企业有望保持平稳发展,带动增值税实现稳定增长。

  2.企业所得税分成收入64,000万元,增长18.33%。主要考虑:一是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型产业发展迅速,将带来一定的新增优质税源;二是随着对产业扶持的力度加大,辖区内企业经营状况预计将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3.个人所得税分成收入32,000万元,增长0.64%。主要考虑:一是辖区内企业经营业绩上升将带动员工工资薪金收入上升;二是部分企业股权转让也将带来个人所得税的增收。

  4.其他市区共享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成收入62,000万元,增长2.91%。主要是考虑随着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的加大,相关税收的增速将有所放缓。

  5.区级专享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成收入53,600万元,增长34.01%。主要是考虑随着流转税种收入的快速增长,城市维护建设税将保持快速增长。

  6.非税收入15,856万元,下降33.74%。主要考虑:一是2016年我区清理盘活利息收入6,120万元,2017年无此一次性因素;二是继续深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相关非税收入将持续减收。

  (二)上级补助收入计划安排140,000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12,000万元,一般及专项转移支付68,000万元,预计“强区放权”政策下放财力60,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计划安排9,325万元。

  (四)调入资金计划安排612,675万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2,667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万元。

  表二  坪山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草案)

单位:万元 


科目

2016年年初预算

2016年执行数

2017年年初预算

比2016年执行数增速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799,300

1,225,587

1,161,456

-5.23%

一、地方本级收入

305,500

363,142

399,456

10.00%

(一)税收收入

292,000

339,212

383,600

13.09%

增值税

77,000

125,042

172,000

37.55%

营业税

65,000

28,044

-

-100.00%

企业所得税

47,000

54,084

64,000

18.33%

个人所得税

23,000

31,798

32,000

0.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000

24,707

35,000

41.66%

房产税

12,000

13,204

17,500

32.54%

印花税

8,000

9,980

12,000

20.24%

城镇土地使用税

5,000

5,309

6,600

24.32%

土地增值税

12,000

14,321

20,500

43.15%

契税

9,000

32,723

24,000

-26.66%

(二)非税收入

13,500

23,930

15,856

-33.74%

专项收入

200

242

200

-17.36%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00

1,809

1,200

-33.67%

罚没收入

800

1,268

1,000

-21.1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500

11,936

6,456

-45.91%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0

1,419

2,000

40.94%

其他收入

6,000

7,256

5,000

-31.09%

二、上级补助收入

58,000

223,447

140,000

-37.35%

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63,000

86,141

9,325

-89.17%

四、调入资金

372,800

552,857

612,675

10.82%


  二、2017年坪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地方本级支出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支出计划安排1,150,456万元,重点加大了对教育、医疗等九类民生领域的投入,计划安排支出629,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本级支出的54.69%,增长35.83%。与GDP增长相关的八项支出计划安排620,691万元,增长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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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计划安排107,076万元,增长21.72%。主要是成立行政区后新设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及年度正常增人增资等刚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支出,计划安排72,062万元,增长59.54%。主要包括:一是大力支持补齐城市发展安全短板,充分保障社会治安治理、安全生产巡查和综治维稳等各类安全防治支出,安排治安管理工作支出14,193万元、坪山视频监控8,615万元、安全生产专项978万元等;二是新开工沙湖、田头等6座消防站建设,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器材购置项目、应急救援器材购置项目、反恐装备购置等消防救援及反恐装备购置,安排22,001万元;三是加大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安排安全生产信息底图、科技围合、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补点建设及改造等一批信息安全系统建设10,470万元。

  3.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计划安排115,673万元,增长12.93%。主要包括:一是加大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安排教育事业发展类经费50,579万元;二是加快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坪山学院、第二外国语学校(原均田学校)以及坪山实验学校南校区建设等学校筹建及修缮项目,继续推进马峦小学等一批中小学建设工程,增加学位供应,安排33,501万元;三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落实教育政策体系相关支出,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安排教育费附加12,824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8,950万元,增长40.64%。主要是继续扶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创新创业专项资金3,5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2,500万元、国家循环化改造园区补助资金500万元、科学技术奖励专项资金22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1,465万元,下降47.31%(剔除一次性因素影响,此项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长12.66%)。主要安排包括文化综合体项目工程尾款15,000万元、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经费1,950万元、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250万元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76,721万元,增长337.15%。主要包括:一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养老金并轨改革资金50,000万元;二是安排养老保险费用8,200万元;三是安排社会救济、社工服务等支出3,135万元;四是安排基层社区建设资金1,281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90,797万元,增长24.57%。主要包括:一是继续推进坪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坪山妇幼保健院改造等综合医院建设,安排26,000万元;二是改革医疗卫生财政扶持方式,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安排仙瞳医疗等引导基金17,000万元;三是坪山人民医院、坪山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以及聚龙医院(市投区建项目)等医疗设备配置及更新资金15,752万元;四是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9,363万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检测及慢性病防治等项目2,26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51,595万元,增长74.79%。主要包括:一是环境考核及监测2,000万元,环保水务日常运营维护1,600万元;二是信息化系统、大数据人工智能化建设资金27,788万元;三是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等19,000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计划安排97,816万元,增长8.66%。主要包括:一是继续加大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高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标准,加大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资金投入,安排市容环境支出26,100万元;二是安排道路管养、路灯设施维修维护等支出9,533万元;三是继续安排民生微实事和惠民工程项目支出7,253万元;四是推进一系列环境提升工程,开展坪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坪山站周边区域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等支出3,237万元,改善片区生活环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计划安排37,695万元,增长111.28%。主要包括:一是加快雨污分流等治水提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彻底解决社区居民“喝黄水”的问题,安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25,362万元;二是切实保障河道管养以及防洪排涝整治等资金需求,安排水务工程维护3,100万元,安排水库、河道管理支出1,08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反映政府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0,120万元,增长13313.33%。主要是着力推进东部轨道交通发展,进一步完善坪山居民的交通出行方式,推动云轨示范线首期项目的建设,安排资金15,000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06,440万元,增长101.74%。主要包括:一是建设高新产业空间载体,构建和完善高新产业服务平台,安排资金100,000万元;二是落实深圳市东进战略政策,推动东部地区形成新的城市发展中心,推进旧工业区改造及园区建设,安排资金100,00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0,146万元,减少46.63%。主要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安排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培育试点支出20,000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的支出。计划安排9,120万元,减少20.99%。主要是随着交通大会战工作的深入推进,征地拆迁、土地整备、查处违建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安排前期规划等资金6,344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17,297万元,增长27.42%。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落实人才安居政策,安排资金105,000万元;二是安排保障性住房租赁及管理维护资金2,257万元。

  16.预备费。根据新预算法,应当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以内预留预备费。预备费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计划安排15,47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安排1,874万元。

  17.其他支出82,007万元,增长494.99%。主要是增加安排2016年及以前年度仍需支付的基建资金58,522万元。

  (二)上解支出

  上解支出11,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37.5%。我区上解上级支出主要用于体制上解、援藏援疆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安排6,600万元,主要是预计第五轮体制减少公交补贴分担支出。

  表三  坪山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6年预算

2017年预算

同比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799,300

1,161,456

45.31%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

781,700

1,150,456[1]

47.17%

1

一般公共服务

87,966

107,076

21.72%

2

公共安全

45,169

72,062

59.54%

3

教育支出

102,431

115,673

12.93%

4

科学技术

6,364

8,950

40.64%

5

文化体育与传媒

40,738

21,465

-47.31%

6

社会保障和就业

17,550

76,721

337.15%

7

医疗卫生

72,887

90,797

24.57%

8

节能环保

29,519

51,595

74.79%

9

城乡社区事务

90,022

97,816

8.66%

10

农林水事务

17,841

37,695

111.28%

11

交通运输

150

20,120

13313.33%

12

资源勘探信息等

102,330

206,440

101.74%

13

商业服务等

37,748

20,146

-46.63%

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1,544

9,120

-20.99%

15

住房保障支出

92,058

117,297

27.42%

16

预备费

13,600

15,474

13.78%

17

其他支出

13,783

82,007

494.99%

上解支出

17,600

11,000

-37.50%

  三、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在编制2017年坪山区预算时,我区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7年,我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含办事处)3,016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283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4万元,主要是我区成立行政区后,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因公出国计划增多。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7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零增长。我区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文件,控制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2,496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25万元,减少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1万元,减少55万元,主要是降低了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我区将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做到不触线、不越位,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落实。

  表四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控制数

2017年预算控制数

合计

3,017

3,016

1、因公出国(境)费

109

283

2、公务接待费

237

237

3、公务购车及运维费

2,671

2,49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26

2,271

(2)公务用车购置费

345

225

  第四部分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7年我区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和污水处理费等项。

  一、2017年坪山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489,613万元,含2017年当年基金收入204,855万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284,758万元。总收入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814,250万元,主要是2016年国土收入较多,完成980,462万元,抬高了基数。

  表五 2017年坪山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6年完成

2017年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1,303,863

489,613

1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2,771

1,700

2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957

-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980,462

200,000

4

彩票公益金收入

1,794

2,025

5

污水处理费收入

3,020

1,130

6

上年结转收入

314,859

284,758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700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1071万元,主要是2016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往年专户收入垫高了当年收入基数。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0,000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780,462万元,根据2017年国土收入出让计划进行预计。

  3.彩票公益金收入2,025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增加231万元,根据上级财政提前告知情况进行预计。

  4.污水处理费收入1,130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1,890万元,根据上级财政分成情况进行预计。

  5.动用上年结转收入284,758万元。

  二、2017年坪山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相应安排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9,61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4,787万元。

  表六 2017年坪山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6年预算

2017年预算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564,400

489,613

(一)

城乡社区支出

254,100

308,963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51,300

306,000

2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800

1,700

3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0

1,263

(二)

其他支出

2,502

2,175

4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500

0

5

彩票公益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002

2,175

(三)

转移性支出

307,798

178,475

6

调出资金

306,735

128,860

7

年终结转

1,063

49,615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8,963万元,主要包括:一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支出306,000万元,含征地拆迁项目支出100,000万元,市政道路建设及道路黑化、绿化提升、打造样板街等城市建设支出170,4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出32,30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二是城市公用附加收入安排的城市路灯设施维护及路灯电费支出1,700万元;三是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排水管网维护支出1,263万元。

  2.其他支出2,175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2,175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1,461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支出504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210万元。

  收支相抵后,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计2017年底调出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860万元,年终结转49,615万元。

  第五部分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一、编制范围和总体收支情况

  2017年,坪山区将2家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分别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保安服务公司。2017年的预算编制,以2016年预计完成情况为基础,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为20%;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以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比例为100%。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当年总收入合计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万元,其中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收支相抵无结转下年支出。

  二、2017年坪山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7年坪山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27万元,其中2家国有企业按照2016年底公司合并报表中预计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35万元的20%上缴,合计27万元。

  城投公司2016年预计净利润为566.04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净利润总额为424.53 万元,公司需扣除弥补历年亏损  2799.5万元,全年可支配利润为 -2374.97 万元,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

  保安服务公司2016年预计净利润为150万元,按当年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和5%比例提取公益金后,预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5万元,按可供分配利润的20%计算,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7万元。

  三、2017年坪山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17年坪山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万元。

  1.按科目支出分类:其他支出19万元,转移性支出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2.按支出项目分类:其他支出19万元,主要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汇编、宣传支出安排2万元,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安排支出12万元,保安公司清产核资安排支出5万元。安排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万元。

  3.按支出性质分类:无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1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万元。

  收支相抵无结转结余。

  第六部分 其他说明事项

  一、关于坪山区债务情况的说明

  2016年1月1日,坪山区政府性债务余额50.91万元,其中:原坪山办事处政府性债务余额11.3万元,原坑梓办事处政府性债务余额39.61万元,均为应付历史工程尾款,两办事处已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进行债务偿还,2016年11月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年底债务余额为零。2017年坪山区年初预算中无举债计划。

  二、关于提前告知上级转移支付的说明

  编制2017年预算时,市财政委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约6.1亿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收入1.2亿元、体制结算定额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约2亿元和教育费附加、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约2.9亿元。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已告知主管单位并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说明

  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所有预算单位需选择三个项目向财政部门申报绩效目标,并在其中选择一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报人大审议。各单位需于2018年3月前对报人大审议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部门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自评结果。同时,财政部门将在2017年项目执行完毕后,在已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中,选择部分区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1]因小数位数四舍五入影响,表中各类级支出加总数与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略有差异。

附件1:2017年坪山区财政预算附表.pdf

附件2:坪山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