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坪山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3日,一届坪山区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巡察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胡锴高度重视巡察意见的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班子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照单全收、全盘接受,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抓好组织部署。我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促进整体工作取得更大成绩的契机,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1月21日,巡察意见反馈后,党组书记立即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制定《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巡察反馈两个多月以来,局领导班子先后9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办公室每周跟踪督办整改进度,局党组会固定听取各科室(部门)整改情况报告和进度,并在分管局领导每周工作例会上专门汇报整改推进情况,不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台账、立行立改,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整改落实措施、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部门)等,进一步细化了问题清单、进度评价,把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4个问题,分解成61个整改任务,针对整改任务共制定了113项整改措施。各科室(部门)严格按照所承担的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更新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强化规范,开展制度查漏补缺。针对机构改革后局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的情况,积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既强化当下改的整改举措,又致力于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制定和完善多项内控制度和行政业务制度,确保反馈的情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同时,于2月8日下午,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邀请纪委派驻组第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发现的问题,带头开展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整改。目前,6个方面24个主要问题61个问题表现已全面启动整改,113条措施进展顺利,已完成82项,基本完成31项。整改期间,建立和完善制度17项,责令退回资金共157704元,批评教育4人次。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坪山区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工作指引》,完善明确第一议题的内容和制度,每次“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呈党组书记审阅;成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二是修改完善《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补充完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上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三是整理印制并在全局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采购《党员应知应会手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发放给全局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各支部定期抽查党员应知应会学习成果。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大数据建设、网络安全和服务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议事规则中补充完善研究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会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内容。二是认真开展相关学习活动,2月23日在局党组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战略和网络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内容;3月29日在局务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深入领会上级决策部署精神。三是制定印发《坪山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收集上级部门及本级改革成果宣传海报、视频,建立区、街道政务大厅长期刊播机制。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党组领导、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二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党建工作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干部述职内容,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干部言行举止,若有发现苗头问题,局领导将进行谈话,问题严重者将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督促各单位明确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采编人员和审核人员,层层落实信息审核主体责任,做到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并列入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采取人工+系统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人工检查,同时依托内容安全监测平台,每天出具专业监测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梳理汇总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全方位杜绝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四是组织各街道网格员加强对涉及国家政治安全相关情况的巡查上报,在每年全国两会、国庆节等特别防护期间就相关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充分利用网格等阵地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统揽政务数据工作落实不足”方面
1.针对“党组会议开展不严谨、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局务会议题搜集、会前审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流程规范;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党组会、局务会议记录工作;每次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主任检查会议记录,定期由分管局领导检查会议记录。二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日后加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我区24家涉及权责清单事项的单位,经沟通协调,组织、统战、司法等事项数和年度业务量少(2020未超过10宗)的6个部门,基于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暂不进驻区大厅;其余18家单位中,整改后派驻在编人员的达到9家,持续推进协调在编人员入驻的单位有9家;通过制定《坪山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将驻厅人员入驻情况、日常考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认真梳理尾号081咨询件的办理经过,由分管领导对我局办公室、政务服务部有关负责人和事件处置人员进行谈话批评;加强对外单位处置情况的监督和督办力度,通过系统、政务微信、电话等多种手段对即将超期件进行强力督办(共189次,督办办结事件3346宗),对已超期案件进行通报和考核扣分。每月、季度、半年进行报表督办,通过月报、季报、年报(2020年共68期)的形式,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置。三是新增线上个人“秒批”事项至76项,新增法人“秒批”事项至78项(其中25项自然人、法人均可办理),力争2021年度市绩效考核中取得满分。四是建立远程视频检查和第三方明察暗访工作机制,2021年第一季度暗访20个大厅,发现15个问题并全部反馈至对应大厅,均已落实整改完毕。已将明察暗访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政务服务之星评选等工作中。五是探索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化运营模式,实现人员动态调整,解决三级政务大厅业务量不均,人力资源浪费的问题。已完成坪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业资源整合,实现部分现场管理统一运作;推动更多业务下沉街道、社区,适度增加基层业务量,提高办公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党群服务中心与社区窗口合署办公,节约办公资源。六是对街道、社区层级“好差评”系统及配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已收集各街道、社区对“好差评”系统的优化建议并反馈至市级对口部门。安排系统工程师及配套设备维护人员点对点开展指导培训;组织各街道、社区大厅制定并及时公开管理制度、服务标语、咨询投诉渠道等内容。七是于3月25日印发《坪山区政务服务“信用+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信用+审批”新型工作模式;完善系统功能,已将信用信息嵌入网上审批流程,强化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八是开展全区数据资源普查,制定《坪山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初稿,3月22日向区内各单位征求意见,3月29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结合专家和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各职能局,对不能提供法定依据的数据调整为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补充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未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与数据源单位协商修改为可共享。编制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表。对527条资源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现有429条可共享,占比81.4%。不予共享的98条均已提供法律依据。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1.针对“‘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在日后及时学习党的政策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专人专岗负责党建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任务。二是组织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梳理全局岗位廉政风险点27个;明确每季度在党组会上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2日在党组会上研究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签订廉政责任书183份,明确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确定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对各内设机构开展廉政检查。明确分管领导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在2月2日局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就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对分管领导、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三个党支部分别在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2.针对“工作作风存在一定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自行采购办法中采购领导小组内容,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固定资产使用办法》《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管理规范》等10余项内控制度,并着手研究制定项目后评价管理规范。二是形成《坪山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明确领导班子定期带队走访全区38个政务大厅(服务点),对基层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制定政策业务技能和窗口礼仪规范年度培训计划。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内合同有约定已出差的项目进行梳理,对超标超范围的出差,责令相关人员退款返回相应公司共4867元;对合同有约定还未出差的项目,参考相应出差内容和出差标准扣款123120元。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从严把控出差。对于局工作人员外出离深培训问题,上级部门或别单位组织,邀请我局安排人员参加的,明确1-3人报局领导签批,3人以上需局务会研究。二是厉行节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工作服数量,将行政服务大厅工作制服标准调整至5000元/套/人。严格制服发放管理,统一大厅制服样式和材质,新进人员按照5000元/套标准统一配置,已进驻人员按照穿着频率进行更新,如衬衫、西裤等每年制作一次,西服外套、马甲等每2年制作一次,大衣每4年制作一次。三是完善台账内容,2021年台账完善实际用车事由、目的地、公里数、油耗等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公务用车每次使用时严格填写“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并监督做好系统填写、抽查核实等工作。四是工会福利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针对之前超标准慰问的情况,共退回20418元。
4.针对“廉政教育开展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警示教育工作记录,在局党组会议记录本上完善通报有关责令检查处理事项的记录。二是建立谈心谈话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开展提醒谈话,建立完善提醒谈话台账;为各领导配备谈心谈话专用记录本,并将“谈心谈话指引”粘贴于谈心谈话记录本首页,确保谈心谈话扎实开展,做好台账记录。
5.针对“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坪山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将制服规范纳入考核指标,融入政务之星等评比考核中,加强检查结果应用;安排专人开展大厅窗口人员着装检查,做好台账记录,加强日常巡查和纪律监督。建立着装检查情况日通报制度,截至3月23日,已对2名多次着装不规范人员进行劝诫谈话。二是建立请销假信息化审批,个别人员请事假已按规定退回2919元。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规范申请、采购到领用环节;通过调整岗位逐步将各科室(部门)的内勤调整为公辅员、职员、公务员等,确保内勤岗位人员稳定。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1.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支部书记重视程度,已明确总支和三个支部会议记录负责人。今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全面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重新梳理各个环节,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和发言材料准备,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已于2021年2月8日召开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区民主生活会第九督导组莅临监督。三是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今后局党将组织各支部按照上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三个支部已召开2021年组织生活会,并要求全体党员均需严格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为各领导配备谈心谈话专用记录本,并将“谈心谈话指引”粘贴于谈心谈话记录本首页,确保谈心谈话扎实开展,做好台账记录;严格按照“六必谈”要求落实谈话制度。
2.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机构编制执行不科学,人岗不匹配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个事业单位合并情况,对下属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二是完善人事资料,对之前3人重新征求信访意见,信访局回复无意见。三是全面梳理我局已提拔干部资料,并规范日后干部提拔流程。按照要求做到一事一议,新提拔人员已将公务员和职员分开走流程。四是认真执行新下的“三定”方案,启动部分内设机构七级管理岗提拔程序。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2月20日印发《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回国(境)后10日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进行集中保管。加强证件管理,对外出回来后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及时交还。二是已将所有部门负责人纳入管理,民情联系部、发展规划部、视频管理部、数据统筹部、网络安全部等5名部门负责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已于2021年2月5日前上交局办公室集中保管。
(五)“风险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堪忧”方面
1.针对“第三方人员过多,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我局第三方人员,清退12名不能满足要求人员;积极做好第三方人员思想工作,鼓励9名第三方人员报名公共辅助员考试。二是根据政数局第三方人员管理办法,从入职、日常教育、请休假、离职等方面严格要求,加强对第三方人员身份背景等审核。三是规范会务接待、公车管理、机动饭卡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在编人员承担。加强合同和报账管理,相关工作请示报件等必须由在编人人员参与承担。
2.针对“各部门工作严重依赖第三方人员,危及网络信息安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在敏感岗位的第三方人员,已调整敏感岗位第三方人员11人,同时加强技术防范,增加系统身份认证和加强第三方人员权限分级分类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已与区委编办对接,通过核减外包服务费用向组织部门申请增设敏感工作岗位公辅员编制。二是统一管理第三方人员,强化运维人员管理,确保人员稳定性,坪山区民生热线服务、智慧坪山运行管理中心(多功能厅)运行保障服务等11个项目逐步纳入区合资公司统筹运维。
3.针对“信息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络安全规划(2021-2023年)》,对我局2021年-2023年网络安全规划目标、建设理念等内容进行明确,对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运行保障体系三大体系提出具体规划要求。后续在新建信息化项目立项设计审核时,对于项目中涉及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参照本规划相关要求执行,并在概算批复文件中增加等保定级要求。二是督促服务单位补充提供2018年度视频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服务(原感知坪山视频共享管理服务)合同和2019年度视频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服务合同保密承诺函。在2020年11月与服务单位续签2020年度视频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服务合时签订了保密协议,要求驻场服务人员提交保密承诺函。后续与服务单位签订类似合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要求与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加强离职人员管理,对遗留账号和资料进行管理和清理。三是督促区应急管理局使用该系统功能模块。2021年2月4日我局专函协调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使用该功能模块,2月10日区应急管理局复函确认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评估功能模块已正常使用,对我区2020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三防应急桌面推演等4个应急演练进行了应急评估,后续将结合“智慧应急”项目对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评估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升级,持续利用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做好相关工作。与各单位加强沟通,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使用开发的各种模块。四是组织全体分拨员就智慧管理指挥平台“工作日志”模块使用开展业务培训,补录2020年1月1日起的工作日志。目前已增加值班日志401条,交班日志118条。每天上传当班工作日志,将工作日志使用纳入日常考核工作管理。在“智慧管理指挥平台”二期升级改造中优化“工作日志”模块,提高用户使用便捷性。
(六)“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方面
1.针对“购买审计服务流程‘走过场’,项目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自行采购办法,完善采购小组内容;建立制度明确购买审计服务需向多家事务所提出需求,采购小组需要开会讨论企业是否达到需求,金额是否最低,企业是否有关联关系等,并要求需有会议记录。二是根据坪山区财政局2019年8月12日印发的《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点“以设备采购为主,信息化类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总价包干类建设项目直接以项目决算送审”,明确没有工程量的信息化项目需不要报结算评审。我局37个项目中,其中6个项目已经做了结算审核,5个项目涉及工程量,需做结算审核,但还未达到结算审核条件,其余26个项目无需做结算审核。
2.针对“合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坪山区(2个街道)公共区域免费WLAN租用服务》合同支付情况进行核查,查清提前付款的问题。后续将合同的付款条款表述更清晰明确,项目付款前将仔细核对确认付款条件再申请付款,确保支付情况符合合同约定。二是将2019年公共区域免费WLAN租用服务项目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针对公共服务项目,将收集群众对项目服务评价意见并作为验收佐证材料,同时将对外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在项目合同中明确保质金及保质期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确保项目合同保质保量履行。严格把关项目款支付条件,将合同是否设置保质金及保质期作为项目支付时的核查条件,明确按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对应的进度款。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31日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固定资产使用办法》《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固定资产处置办法》,完善移动电话领取、使用、回收、报废等相关流程规范,严格执行。二是已梳理完善登记和回收台账,对2014年以来购置的1000余部移动电话全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系统,杜绝固定资产流失。每年对移动电话进行折旧处理,使移动电话账面净值和其实际价值保持一致。三是抽调一人配合固定资产管理员加快推进转固工作。在建工程共有37个,已转9个,未转28个,其中有20个项目根据项目进度还未做决算审核报告或正在评审中,无法向财政局提交财务决算批复,无法转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另8个项目中已向财政局提交财务决算批复4个,预计上半年全部完成。
4.针对“专家评审费发放超标准,财务报销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明确坪山区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专家组组长评审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工作流程,严格按标准发放。二是完善误餐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人员不在报销范围内,并在日后工作中按规定报销。三是第三方人员退回长跑日活动购置服装费共5820元;印发通知加强机动饭卡管理,明确机动饭卡使用需要按要求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我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两个责任”。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是始终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对我局现有制度不断进行完善,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是切实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为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新坪山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8829899;邮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1903室;电子邮箱:lijunming@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