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版

  • 索引号:

    分类:整改落实

    发布机构: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成文日期:2021-04-29

    名称: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2021-04-29

    主题词:巡察整改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29  浏览次数: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2月3日,区委一届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区委一届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反馈意见

      (一)迅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及时凝聚巡察整改共识。2021年1月21日巡察反馈当天,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强调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先后于2021年1月28日、2月1日、4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明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靶向发力推动整改落实,促进更新整备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加强组织与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的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按照细化责任、明确时限的思路,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建立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各部门牵头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责任统筹与分解。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5大类17个问题细化成40项具体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11个部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精准实施了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举措,全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检查,促进整改落实。一是注重进度台账督办。严格对照《关于落实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分工要求,各部门建立整改进度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办公室定期介入督查督办,推动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二是注重疑难问题会诊整改。针对成因复杂的或短期难解决的问题,利用局每周碰头会平台集体会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并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滚动推进、取得实效。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巡察组的精心指导及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7个问题共落实整改措施38项,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以来,建立或修订《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9个,有力解决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推动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组核心作用仍需加强”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刘茂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一是坚持学用结合。通过专题会、党组会等集中学方式开展理论学习研讨20余次,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双区”建设标准、“双城联动”思维、综合改革试点路径,指导和推动重点片区规划建设实践,谋划和推动土地整备工作提速增效。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覆盖。局党组严格按照《坪山区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等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局长办公会也相应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已制定学习清单,着重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政策法规业务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坚持强化中心组学习。已制定印发《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将学习研讨与我局三大改革实践及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从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思考和谋划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目前开展第一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一是严抓计划管理。2021年1月26日党组会专门就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作了部署和研判,并明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到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发展大局思考谋划,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已修订完善《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于2021年4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通知》;同时,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台账,扎实做好敏感节点意识形态管控,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3.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刘茂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党组成员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重要意义。巡察以来,局党组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均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

      4.针对“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刘茂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修订完善《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于2021年4月9日印发实施,着重就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目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规则议事、规范会议记录。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担当精神有待提高”方面

      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刘茂同志牵头,党风廉政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2021年1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及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部署》;2021年3月15日印发《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尚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刘茂同志牵头,党风廉政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一是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进一步梳理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确定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对易产生廉政风险点的岗位逐一制定防控措施。比如对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廉政风险防控图,印发《关于档案移交及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档案岗管理,把好档案审核关。二是完善谈心谈话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党内谈话作为局各党小组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于1月25日至1月27日密集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接下来还将针对公车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敏感岗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敦促强化法纪意识、严格依法履职。三是坚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配合区纪委监委对3位同志开展立案调查,接下来将按程序开展警示教育。

      7.针对“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高海、罗伟文、沈大钦、吴道斌同志牵头,计划规划部、建筑管理部、利益统筹整备部、安置保障部负责落实整改。一是明确土地整备中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的权责主体、工作流程和资金出口。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会同各街道完成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检测工作,按时将调查报告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二是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模块优化。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延期(市政类线性工程)(城市更新项目)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间由8天压缩为1天;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市政类线性工程)(城市更新项目)事项从法定时限的20天压缩至承诺时限1天,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核发(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从法定时限20天压缩至承诺时限5天。三是研究安置房未按期交付问题整改措施。巡察期间已完成审计涉及我局的整改事项,当前正常态化配合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相关规划、建设证书,助推香江花园物业提升整改工作尽早完工。四是加强对街道的服务指导力度。一方面,制定《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与各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21年4月8日邀请6个街道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分管领导、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负责人召开2021年度重点考核任务务虚会;另一方面,班子成员以上率下,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自巡察以来,党政领导班子赴街道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城市更新项目集资国资处置问题、道路建设调研以及安全生产检查18次。

      (三)“党建工作不严实,干部监督管理尚需规范”方面

      8.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一是做实做细“三会一课”制度。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支部严格按要求每月召开支部会议,各党小组常态化开展每月一论、读书分享会等活动,严格签到考核,落实考学考问;4月1日组织处、科级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馆活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入脑入心。二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问题表现和根源,查摆问题1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党组成员坚持实事求是,紧扣主题、直面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提出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和销号管理。三是强化会议过程把控。严把会前计划关、会中质量关、会后纪实关,按要求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规范原始记录资料存档,2021年2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及2021年3月1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

      9.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一是严把党员入口关。巡察至今新增的2名入党积极分子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深圳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开展对象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把控各个环节、流程。二是规范入党文书管理。新提交入党申请书的2名业务骨干均按照党务文书的正确书写格式提交了申请书。

      10.针对“选人用人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巡察至今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选拔1批次5名干部。二是尽力做到人岗相适。严格落实“三定”方案,于2021年4月1日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改善人岗不匹配情况。因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属混编管理单位,局内大部分业务由事业单位部门承办,为加强工作统筹,公务员、职员混编管理和使用,无法完全整改到位。三是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原坪山区城市更新局于2017年3月通过局内审批方式,聘用某实习生承担会务及后勤工作,按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该同志已于2018年7月离职、工资发放至2018年7月。2018年8月至今,原坪山区城市更新局以及现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未再超编制聘用实习生、未超预算列支工资。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2021年4月9日制定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共辅助员级别晋升(转岗)管理制度(试行)》,聘用人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1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同志牵头,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将继续按照规定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信息实时采集、登记、备案工作,确保个人出国(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下功夫”方面

      12.针对“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刘茂、罗伟文同志牵头,安置保障部、党风廉政小组负责落实整改。一是落实公务用车和公务油卡管理制度。针对2019年4月3日、4日相邻两天重复加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公务车辆(粤B6Q72K)于2011年购入,经常出现故障,2019年4月4日加油后该车辆出现故障,考虑第二日会务安排,且原坪山区城市更新局仅有一台公务车,故借用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使用,为弥补借用车辆油费,给借用车辆加油35.73升、金额266.54元,目前已通知经办人退回加油费266.54元至公务车(粤B6Q72K)加油卡。为从制度上规避以上问题,现已完善用车登记审批表,增加“地点”一栏,明确用车登记详细信息;严格事前审批程序,认真执行AB角制度,做好车辆维保准备,保障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下公务用车不受影响;加强公务油卡管理,做到一车一卡,严格规范加油,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巡察整改开展以来,严格依据《坪山新区部门预算事务准则第3号(常用办公设备配备预算标准)》配备办公设备。三是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按参会人员发放使用,并做好使用台账、定期盘点,及时更新日常信息。四是强化执纪监督。扎实开展迟到早退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将继续不定期抽查,及时纠正纪律作风庸懒散的问题。

      13.针对“厉行节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沈大钦同志牵头,安置保障部负责落实整改。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再采购办公室台面盆栽,下来如需采购,费用单株控制在100元以下。二是坚决整改超标准、范围发放慰问品等问题。关于不合规发放慰问金、慰问品问题。经核实,2019至2020年,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工会小组根据工会规定向4位已生育妇女职员发放生育慰问金各1000元;与此同时,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妇委会根据2019年10月1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纪要,对该4名已生育妇女职员不超300元的标准购买了慰问品,合计1199元,目前已通知4位同志退回多发放的1199元的慰问品购买金额。关于2020年9月发放工会慰问品图书智慧卡。2020年局党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局工会小组2020年度工作计划,同意工会小组全年组织1-2次工会会员集体观影活动;鉴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无法组织集体观影活动,工会小组按每人400元的标准为会员发放了图书卡券。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8〕5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慰问2次,未超标准未超范围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五)“内控制度不严,廉政风险防控亟需加强”方面

      14.针对“三方比价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沈大钦牵头,政策法规科负责落实整改。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展三方比价2次,并将继续规范采购行为。

      15.针对“合同履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高海、沈大钦、许丛强牵头,政策法规科、城市更新项目管理部负责落实整改。2021年4月2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明确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延长保函开具时间。结合银行审批流程长的实际情况,将保函开具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延长至20个工作日。二是建立预先沟通机制。提前与实施主体沟通协商,建议实施主体提前与银行沟通对接保函开具事宜,在受理实施主体确认申请前与银行沟通确认开具时间,如确定无法按时开具,则延后受理申请材料。三是开设资金监管基本账户。与银行对接将已呈批定稿的实施监管协议作为其呈批附件,待确定三方监管资金协议后方签订实施监管协议。

      16.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罗伟文、吴道斌同志牵头,安置保障部、利益统筹整备部负责落实整改。一是规范误餐费报销。严格执行误餐费报销规定,严格使用公务卡按次、按时结算,并附用餐明细;已通知非在编的第三方人员退回已使用的伙食费。二是规范土地整备业务费核算。已明确业务费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土地整备工作所需支付的管理费用,明确技术支持费是依据相关政策,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而产生的专业服务费用。在后续新编制土地整备实施方案时,将严格按市级政策区分土地整备技术支持费和业务费。三是规范师资费结算。下一步将严格审核培训授课专家相关职称、职级证书,严禁超标准结算师资费。

      17.针对“事前审批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牵头负责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倒排推进时间,做到先请示、后实施,先走项目立项审批再走采购程序,巡察以来已按照要求执行100余次。

      三、持续深化整改,不断提升巡察成效

      下步,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推进城市空间发展的实践中,推动城区面貌持续改善,坚决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新坪山建设的用地支撑。

      (一)加强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推动理想信念教育走深走实。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东江纵队纪念馆等坪山周边红色资源,开展对党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党员干部心无旁骛、义无反顾地“撸起袖子加油干”。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整合发展。按“一岗双责”要求,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的谋划、引领体现到推动燕子湖、深圳自然博物馆等重点项目以及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先占后补”操作、连片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等三大改革攻坚中,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注重跟踪问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尚需加强、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谨、事前审批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将建立巡察整改专项督导检查以及跟踪问效问责机制,确保既“当下改”又“长久立”。二是注重完善制度。对巡察发现的制度理解不到位、执行能力不强等普遍性问题,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通过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措施,建立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对需完善的制度抓紧修订,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加强新时代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扎实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一是主动开展“回头看”。深刻领会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照40项“问题清单”逐一“过筛子”,对落实不力、反弹回潮的问题开展专项纠治,认真追查相关责任,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二是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回头看”。把配合好巡察组“回头看”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办统一部署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3509624777;邮政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人民政府二办;电子邮箱:fanjingcheng@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