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二十组对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2020年8月27日,巡察组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入部署,凝聚共识。8月27日下午,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钟锋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5次党组会、4次整改领导小组会和1次民主生活会,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大学习、大核查、大整改、大谈心”专项行动,细化工作部署,凝聚整改共识,增强全局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方位、深层次落实落地。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二十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21项问题,细化成近100条具体整改措施;将巡察反馈的48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梳理为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历史遗留3大类型;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逐项牵头推进整改工作。
(三)完善台账,对账销号。局各科(室、中心)根据《整改方案》的部署要求,细化本科(室、中心)的整改任务,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同时,局党组定期抽查整改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整改工作以来,局党组既注重解决问题,也重视建章立制,着力在健全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上拿出实招硬招;同时持续强化监督,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已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多个规章制度,持续提升城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区领导对垃圾分类等城管领域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并制定党建月历表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步骤、有层次提升理论引领实际水平。三是成立由区长任总指挥长的坪山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制定《2020年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信息报送、监督检查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垃圾分类考核任务。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区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群,做到每日通报、每周小结,实时掌握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五是目前我区已实现前端垃圾分类全覆盖,对全区所有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单位、学校等点位实行分流预约清运、全流程监管,已初步完成分流体系和末端处理监管机制建设,2020年10月,我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8.9%,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专项考核中全市排名第5。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阵地管理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三是制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络安全工作方案》,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网络安全检查及网络安全培训。四是以编制《坪山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户外广告监管,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五是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史学正做“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防控意识。六是在重点节假日前和特殊防护期,会同区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街道执法队等开展全区大型户外广告巡查工作,强化户外广告意识形态风险监督检查。七是召开户外广告业主座谈会,加强广告业主宣传教育引导。
3.针对“思想政治教育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教育形式,通过领导讲学、专题辅导、参观学习等形式,持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8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专家专题讲座3次,开展园林绿化、安全生产、招投标等“城管大课堂”业务培训16场次。二是制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工作并邀请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傅鹤鸣教授做专题讲座。三是以组织观看直播、会议学习、利用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四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局党组成员牵头对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78人次(不含专项提醒谈话),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和事项动态;同时,约谈工作滞后的科室负责人,督促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制定党小组每月工作指引,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十余次,持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引领成效。
(二)关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方面
4.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4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规范会议记录整理,定时对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巡察整改台账资料进行检查。二是制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区委交叉巡察第二十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将“大谈心”作为重要措施,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巡察整改以来,对涉及反馈问题的当事人及整改工作进行通报批评7人次,提醒谈话共35人次,加强提醒教育并督促整改。四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意见征求等环节,组织区发改局、司法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街道执法队(市政服务中心)、第三方企业等单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5场;局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并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剖析巡察反馈存在问题原因。
(三)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方面
5.针对“党组总揽全局作用有待加强,重点工作考核绩效成绩相对落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总揽全局作用,定期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品质管理、“城市市容环境状况”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对工作不力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和岗位调整,进一步配齐配强干部。二是区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城管工作例会,研究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分析滞后原因,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城管系统各项考核任务有序推进。三是转变工作作风,下沉工作重心,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社区、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夜间督导、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及时了解基层工作动态,解决存在问题。四是将2020年市、区城管系统绩效考核任务,梳理为26项具体考核任务,将工作计划细化到每月,具体到岗位,实现考核任务表格化、数据化、标准化;同时,强化绩效考核工作督查督办,按周报督办落实情况,按月对比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形成周、月通报督办常态工作机制。五是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积极推进坪山能源生态园建设,高标准建设莹展工业园垃圾转运站及在坪山河沿岸开始试点建设装配式公厕,升级改造垃圾转运站11座、公厕17座,持续提升我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六是加大环卫督导巡查力度,对环卫指数测评点的转运站、公共厕所、市政道路、城中村、垃圾收集点等重点区域强化督导,全面提升环卫指数考核排名。七是全力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完成2018年城中村综合治理任务,其中坪山街道黄果坜、石井街道李屋等7个城中村通过市城提办优秀项目验收,获市财政补贴1.0737亿元。
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审议修订并印发了《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明确党组会“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及有关沟通酝酿程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巡察整改以来,有关重要人事议题、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议前均经过酝酿讨论程序。二是组织局领导、各科室对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及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加强党组、局长办公会上会议题报送材料审核,《议事规则》修订后及时修正2项拟报送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调整为党组会审议。四是明确会议记录人员职责,规范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材料,并归档管理。
7.针对“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发挥不充分,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创新组织生活会方式,增强形式和内容的吸引力,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强化党性教育,提高党性意识。二是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林业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16场次,并组织到罗湖区、福田区调研学习地埋式垃圾转站、收集点等,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三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78人次(不含专项提醒谈话),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是持续盘活干部队伍,激发工作积极性、创造性。适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今年以来,共调整、交流干部13人次。五是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成员,补选支部党组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进一步增强支部工作力量。六是以庆祝建党99周年为契机,通过局党组书记讲授“战疫中的中国共产党”主题党课、开展集体过政治生日、困难党员七一慰问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七是扩大城管宣传力度,结合垃圾分类、文明执法、公园建设、市容市貌等工作,今年以来,在南方+、羊城晚报、读特、坪山发布等媒体累计发布稿件100余篇;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编写城管战役小报,发布疫情防控和防疫优秀事迹,营造了城管系统众志成城战疫情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彻底”方面
8.针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案件审理方面,加强审查研究,对街道提交的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力大的5宗案件,已及时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议,研究分析案件。二是每季度对各街道执法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选评查,将评查分数进行排名,并予以通报;2020年9月24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区城管系统第三季度案卷评查会,重点抽查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疑难案件,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规。三是加强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策会议5次。
9.针对“推动工作存在官僚作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区主要领导、市城管局主要领导参加坪山区市容环境品质提升、垃圾分类推进等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扎实推进城管系统重点工作。二是践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部署安排,局党组成员围绕垃圾分类、城中村市容环境品质提升等问题,深入一线调研,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共赴一线调研100余次,及时了解并解决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争取代表委员支持。四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中村市容环境品质管理、垃圾分类、市容环境卫生指数考核等重点工作,强化督导考核,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全面加强城中村市容环境品质管理,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环卫保洁、文明养犬”等12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努力构建以社区党委为主导,物业管理为依托,股份公司积极配合,全体居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六是紧密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爱心替岗 ”活动,开展困难环卫工慰问及环卫工人义诊等关爱环卫工人系列活动;同时,高质量、高标准开展2020深圳公园文化季坪山区分会场活动,通过活力彩跑、灯光秀、垃圾分类趣味接力赛、水上音乐会等12场线上线下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10.针对“业务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关于林业管理巡查、督办、审批等职能已划转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及时与职责交叉部门沟通联系,协商形成机制,加大对破坏林业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目前涉及我局的4起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及时处理,并已回函至区检察院。二是主动走访调研各街道执法队、市政服务中心,深入了解基层工作实际,加强街道执法规范化指导。三是梳理各类信访、投诉事件,针对重复信访的事件,约谈街道执法队负责同志,今年以来约谈相关街道执法队负责同志3次,并与多次投诉(信访)人员进行深入座谈、充分沟通、化解矛盾。四是强化执法知识培训,邀请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业务负责人对我局及各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特别是针对垃圾分类执法、乱摆卖执法等内容进行专项学习,提高一线执法能力。
11.针对“‘三公’经费和工会管理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并探索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小程序,对公务车辆使用、维修等进行全流程监管。三是形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车管理情况报告》,专题报送区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协调解决公务车辆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流程。五是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改革误餐费管理的相关通知要求,强化误餐费管理。六是严格落实上级工会经费支出规定,加强对工会节日慰问支出监管、审批,严格使用工会经费。
(五)关于“工程项目监管比较薄弱,廉政风险较为突出”方面
12.针对“项目招投标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方式、完善流程加强对采购项目审核。二是组织各科(室、中心)开展采购管理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规范化意识。三是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改革为契机,争取1名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至我局,进一步增强我局专业技术力量。四是制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强化对中标企业及项目人员的管理。五是对涉嫌围标现象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相关材料移交区纪委监察核查。六是进一步梳理、统筹城管领域工作,明确区城管局与各街道执法队(市政服务中心)牵头项目,避免重复采购而导致资金浪费。
13.针对“签订合同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统一编码,对合同档案进行统一归档整理,持续加强合同监管力度。二是对以往签订的合同进行“回头看”,检查验收考核资料;强化履约考核工作,确保合同条款执行到位。三是外聘驻点法律顾问,强化合同审核,并制定并印发了《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四是对涉及因合同签订不够严谨而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积极与涉事企业协商,挽回经济损失。
14.针对“项目监管漏洞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制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零星工程项目验收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零星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强化零星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各项目按合同要求进行落实。二是对存在验收不够严谨的项目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深刻检讨反思,以扣除绩效、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招投标知识学习和考试,做到全员学习、人人过关,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四是以坪山区城市管理运营市场化、专业化改革为契机,整合原有部分监管、督导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城市管理运营管家服务,减少多头管理,实现资源整合、综合监管。
(六)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不够深入,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实”方面
15.针对“干部培养和选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能力建设,举办2020年度“以学带考 以考促学”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对本局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综合研判,有计划、分批次对从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进行提拔任用,完善干部梯队建设。三是今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日常表现、品德突出、政绩优秀等情况,分批次进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已提拔使用科级干部4名,事业单位竞聘1名。四是积极安排人事干部参加上级培训3次,提高业务技能,严格按要求、按程序开展人事工作。
16.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支部工作制度(试行)》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内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谈话责任及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78人次(不含专项提醒谈话)。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并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进一步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及召开程序。三是丰富组织生活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八佰》;组织党员到坪山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馆,参观“共和国的71个华诞”主题展览,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学习。
17.针对“党务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会议记录指引,并下发给各党小组;定期检查各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记录情况。二是对2020年以来以行政公文形式印发的党内公文进行整改,并对发文环节严格把关。三是对2020年调离城管的党员,及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七)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短板,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仍需加强”方面
1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及从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专题会,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传达学习区2020年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并通报相关违纪事项。三是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四是制定《2020年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9月28日,邀请区纪委党风廉政宣讲团成员讲廉政党课。五是针对局内出现的违纪行为,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问题,观看《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六是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组织局党组及各党小组加强对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制度的学习,强调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回避情形必须回避,以及在会议研究人事及表彰事项等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涉及项目、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事项,涉及个人有利益冲突事项,主动申报、主动回避。
19.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细则(试行)》,并组织签订个人承诺书。二是成立纪律作风督查小组,常态化、不定期对各部门到岗到位、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8次纪律巡查工作,并形成考勤台账。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办法,全面从严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请休假与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规范请休假审批流程,自6月份起执行在政务平台审批请休假。四是针对工资发放不规范事项,我局经咨询劳动部门及仲裁意见,征求局法律顾问意见,国家法律法规对工资最低标准作出规定,考虑到该同志身体状况及家庭经济情况,患重病后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后续康复治疗需要较长时间,出于组织关怀及勉励职工勇于战胜病魔的角度,我局未扣其病假工资和过节费;后续我局将会更加严格执行工作发放相关规定。五是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对新招录人员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六是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计划生育承诺书”,每年定期排查干部职工计生情况,加强与区计生部门沟通联系,动态掌握干部职工计生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坚持整改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态度不变,持续深入学习。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全员理想信念根基。同时,强化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持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能力建设,以谋划我局“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日常工作始终,在全领域、全角度、全方位净化提升,为坪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城管力量。
(二)坚持标准不降,扎实全面整改。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持续跟踪检查督导,对薄弱环节督导进行常态提醒,对问题比较集中领域进行重点跟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办事流程。同时,把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保障,做到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促进,做到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力度不减,构建长效机制。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推动坪山城管事业取得新的发展。
此通报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4511470;邮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7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502A室 ;电子邮箱fuxiaoyan@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