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局决定开展深圳市坪山区2022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全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推动建筑市场日常巡查规范化和重点检查常态化,净化建筑市场,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核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三、检查对象与内容
(一)检查对象
1.资质动态核查抽查对象
(1)2021年1月1日起许可转入我区的建筑业企业;
(2)2021年1月1日起由我局审批并核发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新申请、增项、重组分立、劳务备案);
(3)近一年被投诉、举报的建筑业企业;
(二)核查内容
企业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6月10日)
1.各被抽查建筑业企业应对照相应资质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各被抽查建筑业企业需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要求整理扫描成电子版,并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angxianxian@szpsq.gov.cn ;
3.确保“三库一平台”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核查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7月15日)
1.我局组织专家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对逾期不提交资料及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的企业,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
2.我局将在开展核查前致电被核查单位,企业联系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办公地址无办公人员且未能提供核查材料的,核查结果视为不合格,将依法按规定处理。
(三)总结阶段(2022年7月18日至7月29日)
对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对不予配合检查的企业予以通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二)秉公廉洁,严守纪律
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在本次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和公平公正。参加集体检查,严禁私自联系被检查单位或接受请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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